Page 263 - 市政工程规划与施工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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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城市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



               机灵敏度应与环境照度相适应,监视和记录图像效果应满足有效识别目标的要求,安
               装效果宜与环境相协调。
                   ③系统的信号传输应保证图像质量、数据的安全性和控制信号的准确性。

                   (一)系统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系统应能手动或自动操作,对摄像机、云台、镜头、防护罩等的各种功能进行

               遥控,控制效果平稳、可靠。
                   ②系统应能手动切换或编程自动切换,对视频输入信号在指定的监视器上进行固
               定或时序显示,切换图像显示重建时间应能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矩阵切换和数字视频网络虚拟交换 / 切换模式的系统应具有系统信息存储功能,
               在供电中断或关机后,对所有编程信息和时间信息均应保持。

                   ④系统应具有与其他系统联动的接口。当其他系统向视频系统给出联动信号时,
               系统能按照预定工作模式,切换出相应部位的图像至指定监视器上,并能启动视频记
               录设备,其联动响应时间不大于 4s。

                   ⑤辅助照明联动应与相应联动摄像机的图像显示协调同步。
                   ⑥同时具有音频监控能力的系统宜具有视频音频同步切换的能力。

                   ⑦需要多级或异地控制的系统应支持分控的功能。
                   ⑧前端设备对控制终端的控制响应和图像传输的实时性应满足安全管理要求。
                   ⑨监视图像信息和声音信息应具有原始完整性。

                   ⑩系统应保证对现场发生的图像、声音信息的及时响应,并满足管理要求。
                   (二)图像记录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记录图像的回放效果应满足资料的原始完整性,视频存储容量和记录 / 回放带
               宽与检索能力应满足管理要求。

                   ②系统应能记录:发生事件的现场及其全过程的图像信息;预定地点发生报警时
               的图像信息;用户需要掌握的其他现场动态图像信息。
                   ③系统记录的图像信息应包含图像编号 / 地址、记录时的时间和日期。

                   ④对于重要的固定区域的报警录像宜提供报警前的图像记录。
                   ⑤根据安全管理需要,系统应能记录现场声音信息。

                   ⑥系统监视或回放的图像应清晰、稳定,显示方式应满足安全管理要求。显示画
               面上应有图像编号、地址、时间、日期等。

                   ⑦具有视频移动报警的系统,应能任意设置视频警戒区域和报警触发条件。
                   ⑧在正常工作照明条件下系统图像质量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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