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大数据背景下网络安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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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网络安全问题研究
Research on Network Security Issue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Big Data
析和评价,优先推送评价较高的信息内容,对评价较低的内容不予推送并剔除出内
容池。
(四)人工智能赋能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实现进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
全,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为此,全社会宜从构建运行机制、完
善配套政策、培养协同人才等方面入手,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顺
利实现,促成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能力的跨域式提升。
1.构建人工智能赋能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运行机制
人工智能赋能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因而不能仅依靠单一主体
行动,而是需要网络场域相关主体的共同参与。要尽快构建相关主体相互配合、协同
联动的有效运行机制,保障人工智能赋能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的平稳、有序、
长效开展。
首先,政府部门作为网络信息传播的监督主体,要推动建立能够促进人工智能正
向效能释放的法制规范和行业经验共享制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在现有网络信息传
播领域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研究出台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网络
信息传播领域的专项法规、规章,形成明确的技术应用边界和规范,从而切实引导网
络平台正向地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与网络平台开展密切沟通,
推动在全行业建立正向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经验共享制度,鼓励各网络平台就正向应
用人工智能技术的经验展开定期交流和分享,以提升全行业的正向应用水平。
其次,网络平台作为网络信息传播的管理主体,要主动承担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
任。《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出:“网站平台日
益成为信息内容生产传播的重要渠道,兼具社会属性和公共属性,在坚持正确价值取
向、保障网络内容安全、维护网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当前,网络平台既是意识形态风险生成和演化的集中场域,也是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
应用的前沿。因此,网络平台的经营理念和所作所为将直接影响人工智能赋能网络意
识形态风险防控的实际效果。网络平台要勇于承担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公共责任,
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在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同时,以主流价值观驾驭人工智能技
术,增强其价值理性。
最后,网民作为网络信息传播的参与主体,要积极提供不良信息线索,助力人工
智能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赋能作用不断精进。人工智能赋能网络意识形态风险
防控并非一蹴而就、一步到位,需要一个渐进调适的过程。智能技术只有接触和分析
尽可能多的不良信息数据,才能通过学习和改进,不断适应动态、多变的网络环境。
技术研发人员要定期将收集到的不良信息交由智能技术反复读取,使智能技术不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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