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未圆的文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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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圆的文学梦
常在右手的无名指上佩戴银戒指,当要饮酒时就用无名指来蘸酒向上弹,这时酒
就会顺着手指流向戒指,再蘸酒向下弹,最后把酒抹在脑门上时观察戒指是否变
黑,因为银器遇到毒药就会变黑,以此来辨别对方是友是敌。
随着我国酒文化的兴盛,敬酒仪式在潜移默化中彻底改革。取消用无名指弹
酒的形式,敬酒的碗数增加,除了银碗继续保留外,又增添了金碗、玉碗。每碗
倒满高度白酒足有二两,并且一碗连着一碗喝,像口渴了大口喝开水似的,中间
还没有美味佳肴。
如果说献哈达敬酒在刚开席举行时还好应付,毛病就在于酒足饭饱时来凑热
闹,实在有点难以应付。可出于对少数民族礼节的尊重,宁可伤身体也不可伤感
情,硬着头皮充好汉,捧着酒碗,两眼一闭,“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个精光,赢
来了一片稀稀拉拉廉价的掌声。
在桌面上凡是喝酒的人,谁也逃不过这个“隆重”的仪式,老小无欺。实在
酒量差的人,也有变通的办法,第一杯一定要喝下,其余可叫人代喝。当然,酒
席上不喝酒的先生和女士,可以不“享受”这个待遇。
这样的场面经历多了,酒量自然而然地也上去了。
前几年,我的好友孟海荣先生儿子结婚。和我同桌喝喜酒的人中,有一位某
医院基建处处长陈树康先生,已有好几年未碰到。他看到我就拉开粗嗓子嚷了起
来:“我喝酒也有点小名气,从来没有喝醉过,就被你弄醉过一次,今天要同你好
好干几杯。”
什么时候把他灌醉过,我毫无印象,他却耿耿于怀:“那次喝葡萄酒,你喝三
瓶干白,我喝二瓶干红……”
喝三瓶干白没事,那是早几年的历史了,现今年岁大了,酒量大不如以前。
谁知,他比我退步更快。那天几杯老酒干下去,他就躺倒不干了。幸亏这里不是
旅店,否则一觉睡到晚上,还要他付一笔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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