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废水处理与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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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入河排污口核查和监测技术研究
展,用水需求不断增长,污水排放量也与日俱增,雨季污水处理厂仍存在因超负
荷直排污水现象,合流制区域依然存在雨污废水直排河道现象,对水生态环境质
量造成影响。
三、布局优化对象与原则
(一)研究范围与对象
本次研究范围覆盖全市行政区,排污分区主要研究的水体是上海市重要河湖
水功能区、杭州湾上海沿岸水域和中心城区河道水系。重点研究的排口类型为城
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污口、规模以上企业废水排污口、乡镇污水处理站排污口和
中心城区合流雨水泵站排水口。
(二)划分原则
以《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上海市重要水功能区
划》《上海市海洋功能区划》为依据,将规划水域划分为禁止排污区、严格限制
排污区和一般限制排污区三类。
禁止排污区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水
域。具体包括东风西沙、陈行和青草沙三个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黄浦江上游饮用
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水域,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长江口中华鲟自
然保护区、九段沙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水域,涉及 41 个重要水功能区。
严格限制排污区为与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水域联系比较密切的支流,保留区,
准水源保护区和缓冲区,重要水功能区水域现状污染物排放量大于或接近该水功
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等保护要求较高的水域,涉及 283 个重要水功能区。
一般限制排污区为除禁止排污区及严格限制排污区水域之外的其他水域,具
体包括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下游 1km 水域,长江口重要水功能区、杭州湾近岸
海域范围内除生态红线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的其他水域,涉及 36 个重要水
功能区。
四、整治措施建议
针对上海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布局存在的问题,分别对禁止排污区、严格限制
排污区及一般限制排污区采取不同整治措施,合理优化现有入河排污口的空间分
布,有序推进上海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布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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