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4 - 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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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土壤监测及修复




                管理人员。然而,国内高校环境类专业设置数量不多、招生规模不大,以及专业培训
                机构相对不足,很难满足土壤污染修复产业快速发展对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需求,
                以及现有人员能力提升的需要。特别是,土壤污染修复需要运用工程、生物、健康、
                经济、法律等多学科知识交叉与融合去解决污染问题,提高土壤污染修复效率与效益,
                而具有运用跨学科综合分析与解决土壤污染修复问题的复合型领军人物极度匮乏。

                    (2)土壤污染修复核心与“本土化”技术缺乏,修复范围偏窄,工程应用效果
                有待检验
                    土壤污染修复在国内起步较晚,技术储备欠缺,现有修复技术主要集中于实验室

                科学研究和小型试验,对复合土壤污染修复的技术研究和应用还不能满足土壤污染修
                复工作的需要。国内的土壤治理企业自主研发的技术储备不足,核心技术缺乏,很多
                关键设备和修复药剂依赖进口,国产仪器的精度、适用性、可靠性以及设备的模块化、
                智能化、集成化程度有待提高,缺乏规模化应用及产业化运作的技术支撑。我国污染

                土壤场地的形成原因、污染特征、地质水文条件和土壤性质、修复标准与国外有较大
                差别,需要采用“本土化”技术与工程实施方案达到修复目标或进行规模化推广。国
                内土壤污染修复行业仍处于起步成长阶段,多数试点项目集中于城市搬迁厂区的场地

                污染治理,修复范围偏窄,且修复技术或经验能否更广泛地运用于耕地、林地、矿山
                修复等市场还需要进一步检验。
                    (3)修复资金缺口较大,筹资渠道狭窄
                    土壤污染修复缺少看得见的近期经济效益,且所需投资金额巨大,动辄需要千万
                元或上亿元。用于示范性农田和工业场地的修复、全国土壤环境调查和土壤污染防治

                先行区建设等用途的资金一般由政府土壤专项资金投入保障,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城市
                用地因有较大升值空间可采取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或政府土地让利来保障资金投入。然
                而,对于数量巨大但土地增值空间较小的工业污染地和农业污染地,土壤污染修复资

                金缺口很大且缺乏筹资渠道。除非面临法律强制,一般情况下社会资金对土壤污染修
                复的投资意愿不强。
                    2. 配套基础条件薄弱
                    (1)推动土壤污染修复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

                    尽管政府已从土壤环境保护任务、标准、发展规划、行动计划、分类土壤环境质
                量管理等多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以指导和规范土壤污染修复产业发展,土壤污染立法
                进程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也在加快进行,然而目前尚缺一
                部指导土壤污染修复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指导文件,且在一些关键环节存在制度

                缺失,如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缺乏风险评估、检测技术和环境质量技术标准,质量
                评估标准的制定也滞后于产业发展。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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