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8 - 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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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环境污染及其防治




                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实施方案逐步加强对地下水污染科学研究的
                支持,但相比于大气、地表水等方面支持力度仍有差距,创新研发动力依然不足。另外,
                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适用于我国不同区域、不同水文地质条件,支撑重点区域和污
                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监测预警、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等的
                规范、导则、技术指南尚不完善,地方政府部门、企业、工程所有权人等责任主体在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开展与实施过程中缺乏充分有效的指导和评判依据,使得地
                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缺乏抓手、工作滞后。
                    (三)地下水污染底数尚不清晰,分级分类管控基础不牢

                    2020 年 6 月 10 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发布,
                结果显示,2017 年年底,全国各类污染源数量是 358.32 万个(不含移动源),包括
                工业源 200 多万个,生活源 60 多万个,畜禽规模养殖场 30 多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
                设施 8 万多个,可见各类污染源数量巨大。同时,我国具有多种多样的水文地质条件,
                孔隙水、裂隙水和岩溶水等多种类型并存,导致地下水环境污染问题更加复杂,但目

                前地下水污染风险源筛查技术水平相对落后,“一企一库”“两场两区”等重点污染
                源的污染底数尚不清晰,风险识别难度大,个别地方政府与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观
                意识不强,造成重点污染源地下水防渗漏措施总体建设与改造程度不高,地下水污染

                事件时有发生。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
                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但重点污染源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等重点区域
                的地下水环境状况尚未全面掌握,对《规划》要求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保
                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安全等重点工作的支撑依然不足,难以实现不同风险源的分级
                分类管控。

                    (四)地下水污染治理难度加大,污染防治成果应用不够
                    由于地下水污染治理具有复杂性和难恢复性,一旦受到污染,一般修复技术的极
                限仅能消除人群健康风险,水资源功能恢复基本无法实现,裂隙水、岩溶水分布区域

                的污染扩散控制难度更大。特别是非均质、低渗透等地层条件下,地下水污染的过程、
                范围和程度的识别难度更高,难以精准调查和刻画地下水污染情况。低渗透地层及透
                镜体的反向扩散、原位氧化和生物修复过程中的有毒副产物生成、地下水修复中的污
                染物反弹、大型复杂污染场地的治理与管控、地下水中新型污染治理也是污染场地风
                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难题。另外,地下水污染防治尚处于“曝光一处、

                管控一处”的状态。预见性、先导性的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模式储备不足,成果转化
                应用不够,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短板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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