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 - 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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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环境监测管理




                环保行政考核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环境资源承载
                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第 18 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
                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第 33 条);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
                评估制度(第 39 条);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第 26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

                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第 27 条)。由此可见,环境监测网络在预警、考
                核等方面的功能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强化。
                    (三)环境监测网络发展趋势

                    环境监测网络发展建设必须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局中统筹考虑,
                与建立陆海统筹、天地一体的环境监测预警体制要求相适应、相一致。
                    1. 监测项目将向囊括所有污染物、所有污染源、所有污染介质的方向发展
                    以“山水林田湖”统一保护、统一修复为目标,对所有污染源排放的所有污染物,

                以及所有污染介质实施统一监测。其中污染源包括点源(如矿山)、面源(如农业)、
                固定源(如工厂)和移动源(如车、船、飞机)等;纳污介质包括大气、土壤、地表水、
                地下水和海洋等。补充完善生态、土壤、电磁波、放射性、环境振动、热污染、光污

                染监测,整合部门间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等监测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
                标准,建设“陆海统筹、天地一体”的立体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2. 网络功能定位将向环境质量评价、考核、预警三位一体的方向发展
                    改善环境质量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目的,随着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深入推进,环境
                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得到强化,将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补偿机制考核的重

                要依据,要求环境监测网的功能也随之从以环境质量评价为主,向环境质量评价、监
                督考核以及环境风险预测预警等方面不断拓展。环境质量评价是环境监测最基本功能,
                应进一步优化监测点位和断面,健全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和技术,使评价结果与人民群

                众的实际感受相一致。按照环境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要求,在重点流域、区域开
                展环境质量监督考核试点,合理设置和补充跨界考核点位和断面。逐步建立和完善国
                家、区域、省、市四级环境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在重点区域、流域、重要生态功能区
                增加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生物毒性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自动监测能力,加强对潜在

                环境风险的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并跟踪重点污染源的环境风险隐患。
                    3. 技术手段将向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环境监测技术手段和仪器设备性能日新月异,环境监
                测网络信息化、智能化的运行管理体制正在逐步形成,也将是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趋

                势。加强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在环境监测网络中的应用,建设全方位、多尺度、
                全覆盖的网络化自动在线监控和信息管理发布系统,在提高环境监测网络生产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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