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6 -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测量技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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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代表政府而不是业主,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了监督工作
             的权威性、公正性。质监公司在施工前要对设计图进行审查,并报政府建设主管
             部门备案,还要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抽查,主要针对主要结构部位,隐蔽工程,

             并出具检验报告,最后要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对整个检查结果负责。除此之
             外,质监人员还应到混凝土制品厂、构件厂等单位对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进
             行抽查。
                 德国的质监公司是对微观层次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其职能相当于我国的监

             理和质监机构的组合体,政府只对质监工程师的资质和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不对
             具体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有利于加强政府对工作质量的宏观控制。质监人员
             若在监督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失职将会终身吊销执业执照。
                 自然人、法人、机构、专业团体或者是政府部门在经过政府的同意,并取得

             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后,可以开展质量监督活动,称之为“监督机构”。主要的
             监督活动对施工单位生产控制的首次检查以及监督、评判和评估,并承担施工单
             位的建筑产品质量控制系统进行初检,或对整个生产控制体系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与评价任务。

                 (二)国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特点
                 1. 质量监督管理认识方面
                 强调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把大型公共项目和投资项目作为监督管理
             的重点,以许可制度和准入制度为主要手段,在项目策划阶段就对建设项目进行

             选择,去劣存优,保障了建设者(投资方)的经济效益,也保证了使用者的合法
             权益。
                 重视质量观念的建立,强调质量责任思想,突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全
             过程全面控制管理的思想,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的三大体系。

                 发达国家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行之有效的市场机制,有效地规范了工
             程项目参加各方的质量行为,使参建各方自觉主动地进行质量管理;通过加大对
             可研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和质量规划监督管理的力度,尽可能从根本
             上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引导和规范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活动,增

             强各方主体的质量意识。
                 2. 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方面
                 把健全完善的重点放在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和保证运行体系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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