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船艇通信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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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海上安全信息的接收
第三章 海上安全信息的接收
海上安全信息是船舶航行及作业安全的重要保障。船舶在海上航行面临许多
自然风险或人为风险,比如航路上可能存在的浅点、危险沉船、漂浮物,航路附
近存在船舶试航、疏浚、敷设海底电缆、科学考察等活动,交通密集水域大型拖
带作业,沿岸新建风电场等构筑物,助航设施故障或状态改变,岸基无线电设施
故障,军事演习、实弹射击活动,海啸及极端恶劣天气,海盗及武装抢劫等安保
事件,战争、疫情(如非典、新冠肺炎疫情)等。导致海上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于船舶未能及时获取准确的、可靠的海上安全信息。为避免事故发生,船舶需
要及时获取相关海上安全信息以做出安全决策。
第一节 海上安全信息播发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海上安全信息播发业务一直归属交通运输
部门管理,并在全国沿海设立基本满足海上运输需要的海上安全信息播发台站
(海岸电台)。加入国际海事组织并成为A类理事国之后,中国海岸电台的建设
快速发展,海上安全信息播发业务也按照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同步推
进。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海上交通运输船艇的大量增加,海上安全信息在
保障船艇安全航行安全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无线电航行警
告播发(WWNWS-world-wide navigational warning service)标准为标志的419号
决议,以及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Globle Maritime Distress &Safety
system)建设,中国水上无线电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水上无线电管理的相
关文件。海上安全信息从早期单一摩尔斯电报播发,发展到窄带直接印字电报
(NBDP)、奈伏泰斯(NAVTEX)、无线电话、气象传真和卫星C站等播发,
已经形成多手段、多途径的播发系统,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海上安全信息播发
体系。
20世纪70年代末期,中国相关部门就密切关注了海上安全信息播发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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