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 - 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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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化和伟大精神有突出贡献的故事,以提升各族群众的归属感、认同感、自信心、自豪感为
重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四个共同”。
三、构建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现实困境和实现路径
(一)构建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现实困境
在社会治理共同体理念指导下,我国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逐步形成和发展,在提供公
共服务、建设美丽乡村、发展乡村经济、培养技能人才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并取得实效。
但在运行中依然存在着一定不足,制约着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健康发展,影响着乡村振
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1. 村民参与治理积极性不高
村民是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主体,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是行使政治权利、
民主参与和监督的过程,其参与程度在一定意义上表明共同体作用发挥的程度。其一,村
民参与意识薄弱。多数村民或务农、或外出打工,或因为邻里关系复杂,不愿主动参与乡
村公共事务,处于被动参与状态。其二,村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在广度方面,村民
的整体参与率较低。参与治理的多是乡村里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人脉关系的能人,普通村民
因担心话语权问题,而未能积极参与乡村公共事务。在深度方面,乡村的权力一般集中在
村两委手中,乡村事务的决策集中多于民主,许多村务不能及时或定期公开,存在着“扎
扎实实走过场、认认真真搞形式”的乱象,致使村民不能真正参与其中。其三,村民治理
能力偏弱。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受教育程度普遍偏
低,小学和初中学历高达 85%,高中及以上学历仅占 8.3%。新时代乡村治理涉及到经济、
政治、科技、法律、文化等多层面、多领域,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而村民的学历水
平偏低,致使治理能力较弱,无法有效参与乡村治理。
2. 社会组织参与效果不理想
随着乡村社会现代化以及乡村治理多元化发展的现实需求,政府越位、缺位和错位现
象突显,不能及时有效提供公共服务,满足乡村治理需求,这为社会组织替政府补位提供
了现实可能。当前,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其一,
社会组织基本法律缺失。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与新时代社会组织高质
量发展要求相比,条例中许多内容无法提供有效指导,无法满足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需求。
其二,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权力运行不对等。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需要一定权力,
而权力由政府赋予,因此二者之间天然存在着权力不对等。基层政府未能转变思想,依旧
视社会组织为管理对象,而非合作伙伴。由于缺失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政府经常会干预、
影响社会组织的正常工作,致使社会组织的作用得不到正常发挥。其三,作用发挥不尽如
人意。参与乡村治理的各个社会组织中,有的资本雄厚、管理模式先进、成员综合能力较
高,占有资源较多,能够利用自身实力和影响力协调调动各参与治理主体,提供公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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