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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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导村民积极参与兴修水利、环境保护、政策宣讲等公共事务,鼓励村民成立或加入种养协

            会、农机合作社等社会组织,让村民尝到甜头,把“要我参与”转为“我要参与”,从而
            激活村民的“活力因子”,主动参与乡村各项公共事务。其二,提升村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广度和深度是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的试金石。在广度方面,基层党政部

            门和各社会组织要加大乡村治理宣传教育力度,激发广大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和民主参与意
            识。在深度方面,村两委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全心全意为村民做好服务工作,及
            时公开各项村务,勇于接受村民监督,同时问计于民,充分发挥村民的智慧和力量。其三,

            提升村民治理能力。广大村民要积极参加产业发展指导、新型农民培养、实用技能讲解、
            乡村电商发展等培训活动,学习新知识、开拓新视野、掌握新方法,从而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2.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乡村振兴促进法》指出,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相关活动。党的二十
            大报告强调,要扎实推动乡村组织振兴,乡村社会治理需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其一,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
            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障和约束。相关部门
            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既保障社会组织合法权益,让其名正言顺参与到乡村治理中,

            又能对其在哪些领域采用何种方式作出合理规定,便于相关部门对其监督、管理,约束政
            府与社会组织在合作中出现的侵犯公共利益行为。其二,厘清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

            加强对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基层政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一定权力让渡给社会
            组织,以便其更好地开展工作。在赋权时,政府要制定权力运行保障和监督机制,一方面
            保障社会组织的运行,另一方面要监督和制约基层政府的权力,不得随意干预社会组织的

            工作。其三,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发挥作用。社会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和国家出台
            的乡村振兴政策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建立并不断完善组织章程和机构,优化工作流
            程和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推进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自身业务能力,

            在培训农民、发展产业、生态建设等方面做出贡献;要秉持“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发
            展、服务农民富裕”的工作理念,在乡村振兴中给农民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
                 3. 提升人才支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乡村治理离不开“规模宏大、结构合理、
            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打造人才队伍,要做到内生和外引相结合,为乡村社会治理共同

            体构建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其一,塑造新型农民。基层党政部门要协调各方面力量,构
            建适应现代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的科学培训体系,除了培训实用的专业技术外,还要在农村
            管理方法、农业发展理念等方面加大力度,系统提升农民素养。其二,鼓励人才回流。基

            层党组织和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吸引在外务工、经商的精英以及大学生回乡创业发展,
            带动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基层政府针对乡村发展实际,创新人

            才引进方式。针对急缺人才,可设立“特别岗位”,通过“有吸引力的工资 + 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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