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9 - 矿山地质灾害与环境治理
P. 159

矿山地质灾害与环境治理

            需要农业部门、土地部门、矿业部门、环保部门等多部委明确职能,联合执法,整合资源,

            才能土地复垦的可持续发展。在土地复垦方面,虽然各级政府都制定了实施管理办法,但
            是在执行过程中,相关法律的保障力度不足,容易被利益相关者趁虚而入,产生投机行为,
            不断出现的权属纠纷,严重阻碍了土地复垦工作的开展。

                 第 2,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近年来,涉及土地复垦的法律虽然不断增加,但是
            由于相关规定的强制性不足,无法形成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有效威慑。尤其是在监督管理过
            程中,缺乏必要的执法依据,惩治机制不完善,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制约性较低。不仅

            如此,由于执法部门责任不清,人员配置不到位,针对土地复垦的管理监督工作无法全面
            展开;同时,土地复垦的前期规划是实施土地复垦的基础条件,无论是实施过程的组织活
            动,还是后期的验收工作,都需要专业服务机构的全程参与,且对中介服务的专业性要求

            较高。但是,很多服务中介机构缺乏责任意识,对土地复垦工作的开展造成较大的负面影
            响。在土地复垦规划方案完成之后,后续的执行力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复垦

            工作的开展。
                 第三,相关规定缺乏细致性和全面性。现阶段的部分法律规定存在不合理之处,提升
            了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的难度。例如在土地复垦费用收取方面,收费部门和缴费部门不一

            致,造成土地复垦费用的收取趋于形式化,没有进行实际落实;同时,企业和地方、企业
            和农民之间存在利益矛盾,导致土地复垦费用的收取不切实际,部分企业甚至没有缴纳过

            土地复垦费用。
                 第四,政府没有认识到土地复垦的重要意义,在管理方面采取比较宽松的政策。最近
            几年,国家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土地复垦才成为重要的政府工作,但是部分地区依然没有

            落实到位,给某些矿山企业钻了空子。
                 (2)土地复垦资金不到位
                 目前,关于矿山的土地复垦,资金始终是最难解决但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在土地复垦

            项目中,应首先进行现场调查,并编制规划方案,在完成表土剥离的基础上,开始实施整
            治工程,上述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在土地复垦项目承包时,管理和检查制
            度不合理,土地复垦费用并不属于经营责任范畴,大多数企业不愿意将土地复垦费用计入

            项目成本,采矿权人开展土地复垦的意愿较低。同时,复垦资金是通过各级政府间接转入
            矿山企业,但是由于各级政府没有意识到土地复垦的重要意义,也造成了矿山复垦资金无

            法到位。
                 对矿山企业而言,由于无法及时获得复垦资金,造成矿山土地的被破坏规模远远超过
            矿山土地被风复垦规模,而且矿山土地复垦工作主要是在矿山生产建设的中后期进行。这

            个阶段矿山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前期相比是逐步下降甚至出现经营亏损的,由于土地复垦意
            识淡薄,一些中小型矿山企业,建设周期较短,在三到五年的开采结束后企业关闭,难以

            追缴土地复垦费,更常有一些企业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导致荒废程度的不断提升;部分
         152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