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 - 现代化水利工程施工与管理
P. 160

第七章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招投标管理

                 (五)分发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收取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向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分发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
            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直接向所有投标报名者分发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收取投标保
            证金。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的,
            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天前,书面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该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有约束力。

                 投标保证金是为防止投标人不审慎考虑和进行投标活动而设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是投
            标人向招标人缴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后,不希望投标人不递交投标
            文件或递交毫无意义或未经充分、慎重考虑的投标文件,更不希望投标人中标后撤回投标

            文件或不签署合同。因此,为了约束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保护招标人的利益,维护招标投
            标活动的正常秩序,特设立投标保证金制度,这也是国际上的一种习惯做法;投标保证金

            的收取和缴纳办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投标保证金的直接目的虽是保证投标人对投标活动负责,但其一旦缴纳和接受,对双
            方都有约束力。

                 1. 对投标人而言
                 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如果投标人按规定的时间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未

            撤回投标文件;经开标、评标获得中标后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就不会丧失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未中标的,在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原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中标
            的,在依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原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未按规定的

            时间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经开标、评标获得中标后不与招
            标人订立合同的,就会丧失投标保证金。而且,丧失投标保证金并不能免除投标人因此而
            应承担的赔偿和其他责任,招标人有权就此向投标人或投标保函出具者索赔或要求其承担

            其他相应的责任。
                 2. 对招标人而言
                 收取投标保证金后,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接受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拒绝投

            标文件;中标人确定后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则要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而且,双倍返
            还投标保证金并不能免除招标人因此而应承担的赔偿和其他责任,投标人有权就此向招标

            人索赔或要求其承担其他相应的责任。如果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后,按规定的时间要求
            接受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未拒绝投标文件;中标人确定后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仅
            需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

            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格式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额度,根据工程投资大小由业主在
                                                                                              153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