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环境监测与环境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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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噪声监测
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
测量时应避免风速梯度影响,尽量选择声源下风向测量。
(四)噪声现场测量
进行噪声测量时各点测量应不少于 2 人。每次噪声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对仪器
进行声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 0.5dB。使用延伸电缆时应注意长电缆对声
波信号的衰减,应使延伸电缆与声级计一起进行声校准。连续测量遇温度变化较大时,应
在测量期间增加声校准次数。遇低温等恶劣测量环境条件时,应将声级计在此测量环境下
开机稳定 5min 后再进行校准。测量时传声器应加防风罩。除特别规定外,声级计时间计
权特性为“F(快)”挡。测量时传声器指向被测声源。除特别规定外,测量传声器距任
意反射面不得小于 1m。按照监测方案规定的监测点位和测量时间测量。测量时保持安静,
避免测量人员讲话干扰。不要围观遮挡仪器。
(五)背景噪声测量
被测点位噪声测量值不超标时,可不测量背景噪声。测量时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
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保持一致。如果被测声源能够停止排放,应选择在同一位置测量,
测量时间选择与被测声源测量时间间隔较短时测量。如果被测声源不能够停止排放,可选
择与被测声源测量位置不同,声环境与被测声源声环境相近的位置同时测量。背景噪声测
量时间与被测声源测量的时间长度相同。
(六)测量记录
噪声测量时测量记录内容应主要包括:被测量单位名称、地址、厂界所处声环境功能
区类别、测量时气象条件、测量仪器、校准仪器、测点位置、测量时间、测量时段、仪器
校准值(测前、测后)、主要声源、测量工况、示意图(测量对象、声源、噪声敏感建筑物、
测点等位置)、噪声测量值、背景值、测量人员、校对人、审核人等相关信息。测量原始
记录上测量人员、校对人、审核人应手写签名并签上日期。测量原始记录应编制唯一性标识。
(七)背景修正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大于 10dB 时,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噪声测量值与背
景噪声值相差在 3 ~ 10dB 时,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取整后,按相关数据进行
修正。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 3dB 时,应采取措施使两者相差 3dB 以上,按测
量结果修正表修正。对采取各种措施后,仍无法满足两者相差 3dB 以上的,应按环境噪声
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内容(生产工况及主要声源运行状况、现场测量条件)、
执行标准、所用仪器唯一性编号、监测点位及分布示意图、监测结果、三级审核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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