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环境监测与环境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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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与环境污染防治

                 3. 持续推动工程举措针

                 对《水污染防治法》新增条款要求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要求,各级部门积极行动,有
            效支撑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与监控。截至 2018 年年底,全国涉及废水排放的省级及
            以上 2411 家工业园区中,超过 97% 建成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前提高了 40%。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也已正
            式联网运行,已有超过 2 万家企业接入管理平台。据不完全统计,2018 年全国各省(市)
            共完成了 1400 余项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4. 积极推进清洁化技术改造升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的配合指
            导下,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主动行动,通过源头预防、过程减排和废物资源化,

            提升了工业污染控制水平。生态环境部有序推进了长江经济带“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
            磷石膏库)污染防治,公示了造纸、钢铁、制药等六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技术改造任务的完

            成情况。根据 2018 年各省上报材料统计,全国有 23 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开展了造纸、钢铁、氮肥、印染等重点行业技术改造,13 个省(区、市)推行了清洁生产,
            提升了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二)清洁生产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目前基本上建立并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自上而下的清洁生产政策法规体系,为我

            国清洁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自引入清洁生产理念开始,我国的清洁生产工作通过试点推行,逐步从政策研究转向
            政策制定,并于 2002 年 6 月 29 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下简称

           《促进法》),使我国清洁生产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2003 年至今,随着《促进法》
            的颁布实施,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制度,如《关于加快推行清
            洁生产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等,为进一步推行清洁生产工作提供了保障。2012 年 7 月 1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的战略已经融入到经济发

            展综合策略。2016 年 7 月 1 日,《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
            审核程序,更好地指导地方和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自《清洁生产审核办法》颁布实施以来,2018 年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联合印发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2019 年,相关部委完善了行业清洁生
            产评价指标体系,如《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印刷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

            系》等。此外,各省(区、市)也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相继制定和发布了配套政
            策和制度,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等,为各地区清洁生产工作提

            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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