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环境监测与环境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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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与环境污染防治
3. 持续推动工程举措针
对《水污染防治法》新增条款要求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要求,各级部门积极行动,有
效支撑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与监控。截至 2018 年年底,全国涉及废水排放的省级及
以上 2411 家工业园区中,超过 97% 建成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前提高了 40%。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也已正
式联网运行,已有超过 2 万家企业接入管理平台。据不完全统计,2018 年全国各省(市)
共完成了 1400 余项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4. 积极推进清洁化技术改造升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的配合指
导下,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主动行动,通过源头预防、过程减排和废物资源化,
提升了工业污染控制水平。生态环境部有序推进了长江经济带“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
磷石膏库)污染防治,公示了造纸、钢铁、制药等六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技术改造任务的完
成情况。根据 2018 年各省上报材料统计,全国有 23 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开展了造纸、钢铁、氮肥、印染等重点行业技术改造,13 个省(区、市)推行了清洁生产,
提升了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二)清洁生产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目前基本上建立并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自上而下的清洁生产政策法规体系,为我
国清洁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自引入清洁生产理念开始,我国的清洁生产工作通过试点推行,逐步从政策研究转向
政策制定,并于 2002 年 6 月 29 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下简称
《促进法》),使我国清洁生产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2003 年至今,随着《促进法》
的颁布实施,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制度,如《关于加快推行清
洁生产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等,为进一步推行清洁生产工作提供了保障。2012 年 7 月 1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的战略已经融入到经济发
展综合策略。2016 年 7 月 1 日,《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
审核程序,更好地指导地方和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自《清洁生产审核办法》颁布实施以来,2018 年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联合印发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2019 年,相关部委完善了行业清洁生
产评价指标体系,如《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印刷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
系》等。此外,各省(区、市)也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相继制定和发布了配套政
策和制度,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等,为各地区清洁生产工作提
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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