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3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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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次申报检疫。
6.2.3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检疫对象以外动物疫病的,向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动
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按规定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6.2.4 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动物疫情
报告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医发〔2018〕22 号 ) 的有关规定处理。
6.2.5 发现病死动物的,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规定
处理。
6.2.6 发现货主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符合规定等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形
的,应当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由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规定处理。
7. 检疫记录
7.1 官方兽医应当及时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货主姓名、地址、申报检
疫时间、检疫时间、检疫地点、检疫动物种类、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检疫证
明编号等。
7.2 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2 个月。
7.3 电子记录与纸质记录具有同等效力。
附录
蜜蜂检疫规程实验室检测方法
1. 美洲蜜蜂幼虫腐臭病
从蜂群中抽取部分封盖子脾,挑取其中的死幼虫 5—10 条,置研钵中,加 2—
3ml 无菌水研碎后制成悬浮液、涂片,经革兰氏染色,在 1000—1500 倍的显微镜
下进行检查,发现大量革兰氏阳性的游离状的杆菌芽孢,培养出的单菌落经 P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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