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8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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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动物。按照相关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4.3.2 动物产品。检查外观是否腐败变质。

               4.4 实验室疫病检测种类

               4.4.1 动物

               4.4.1.1 生猪:非洲猪瘟。
               4.4.1.2 反刍动物: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

               4.4.1.3 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

               4.4.1.4 马属动物: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

               4.4.1.5 兔:兔出血症。
               4.4.1.6 犬、猫以及水貂等非食用动物:狂犬病免疫抗体。

               4.4.1.7 蜜蜂:美洲蜜蜂幼虫腐臭病、欧洲蜜蜂幼虫腐臭病。

               4.4.1.8 种用、乳用畜禽:按照《种用乳用家畜产地检疫规程》、《种禽产地

           检疫规程》规定的实验室疫病检测要求实施检测。

               4.4.1.9 水产苗种:按照《鱼类产地检疫规程》、《甲壳类产地检疫》、《贝
           类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实验室疫病检测要求实施检测。

               4.4.2 生皮、原毛、绒:炭疽。

               5. 补检结果处理
               5.1 补检合格

               5.1.1 动物

               补检合格,且运输车辆、承运单位 ( 个人 ) 及车辆驾驶员备案符合要求的,出

           具动物检疫证明;运输车辆、承运单位 ( 个人 ) 及车辆驾驶员备案不符合要求的,

           应当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由农业农村部门责令改正的,方可出具动物检疫
           证明。

               5.1.2 生皮、原毛、绒、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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