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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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矿产地质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实践
统一管理的模式。国土资源部是在国务院授权下,代表国务院对国家的矿产资源
进行管理,其基本职责是制订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国家矿产资源整体规划、对地
质勘查在矿业权、相关地质资料、地质储量等方面进行管理,并制订相关制度实
施。将自身具备的职能权力交付于省(市)国土资源厅,在省(市)政府的委任
下,对区域矿产资源,发挥其管理职能,并在国土资源部的领导下,对省(市)
政府在业务上进行指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局是市县政府行政管理的下辖机
构,在行政方面上,需要接受市(县)政府管理,关于业务层面,是在省(市)
国土资源厅的指导下完成。国土资源作为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能够为相关部门
的对外服务进行有效评价提供依据。国土资源所应属于市(县)国土资源局管辖
范围之内。其中,整个管理层面上,分为横向管理和纵向管理,纵向管理主要是
参照上述的管理模式。而横向方面,要从国家的整体层面来说,在以国土资源部
管理为主的基础上,还需要多部门的合作,主要是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公
安部、工商总局、监察部、环保总局、安监局等多个部门进行相互配合;同样在
省(市)乃至市(县)层面,在政府领导的基础上,国土资源厅或局发挥其职能
外,还需要财政部、发改委、公安等其他许多部门发挥其协同管理的职责。
(二)问题思考
纵观国家行政管理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对地方授予了更多的权力,而
这一做法,将有效使得权力过于集中的局面得到了很大的缓解,同时也调动了下
属地方积极性,极大程度地促进了改革开放后国家的改革和发展。但从整体来看,
权力下放之后,并未完全解决中央集权过多的问题。追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一是本应下放的权力并没有下放到位;二是在下放过程中,存在权
力过于分散,或者中央对于地方集权的程度不够等问题。在地方层面,有的地方
和部门不能从整体利益出发,而是过多地考虑自身利益,不能够从整体的角度贯
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由于权力过于集中或分散,使得中央与地方关系更为复
杂,主要表现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所管权限归属不清;中央对地方的管控能力不
足;地方之间进行资源争夺,竞争激烈,项目过于重复或者规模偏小,产业布局
不合理。除此之外,部分地方对中央的命令不实行,中央下放的禁令不及时制止。
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同样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行属地化
的管理,由国土资源部与省、市共同进行管理。然而,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与
地方之间划分权责不清,使得开发利用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勘查、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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