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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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Landscape Architecture Planning and Design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研究
居住绿地主要由 6 部分组成,分别是集中绿地、组团绿地、宅旁绿地、居住
区道路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其他绿地。
集中绿地:集中绿地是指在居住区或居住小区内,供居民休息、观赏、游憩
的大型或者较大型的整块绿地。
组团绿地:组团绿地是直接联系住宅的公共绿地,是结合居住建筑组团而形
成的次级公共绿地,其布置和形式随着居住区建筑组团的变化而变化,通常面积
不大。
宅旁绿地:宅旁绿地通常作为住宅内空间的延续和补充,是指住宅前后左右
周边的绿地,总面积占整个居住绿地的 35% 左右,但分布通常零散,面积较小。
居住区道路绿地:类似于街道道路绿化,居住区道路绿化为空气流通提供了
通道,具有通风、改善小气候、防尘降噪、美化道路、遮阴和增加小区绿化覆盖
面积、引导视线等方面的功能。
公共设施绿地:公共设施绿地是指居住区内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用地内的绿
地,公共设施类别通常可分为医疗卫生类、文化体育类、商业服务类、行政管理
类、培训教育类、办公停车类等,这类绿地也是居住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居
住用地内整体绿化生态效应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其他绿地:其他绿地是指除了以上绿地类型以外的绿化用地,主要包括阳台、
窗台的绿化,墙面的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和其他特殊形式绿化。
二、居住绿地规划原则
不同于一般的公共绿地,居住绿地特点鲜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绿
地分块特征突出,整体性不强;分块绿地面积不大,设计的创造性难度较大;在
建筑的背面会产生大量的阴影区,影响植物的生长。因此,绿地的规划需要考虑
到建筑的布局形式、朝向、结构和色彩,力求与建筑和周边环境紧密配合。
(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注重整体,形成绿地系统网络
居住绿地的规划应结合居住区总体规划统一考虑,合理组织各种类型的绿地,
并与居住区的空间布局结构相对应形成居住区级、小区级、组团级等不同级别、
层次的绿地体系。整个居住绿地应以宅旁绿地为基础,以小区公共绿地为核心,
以道路绿化为骨架,自成绿地系统,并与城市绿地系统相协调,同时,居住绿地
规划中还应注意整体与协调,强调景观要素的关联,通过道路绿地、小品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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