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矿山开发与地质环境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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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矿山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二、地质灾害类型
灾种范围分析根据地质灾害的定义,科学合理地判定地质灾害灾种范围,是
进行地质灾害类型划分的基础。所有的地质灾害都是地质事件,当地质事件对人
类产生不良影响(损毁人类生命财产、威胁人类生存环境)时才有可能是地质灾
害。地质灾害的判定除了前文讨论所涉及的条件外,就时间范围来说不应包括人
类史前的地质事件,就空间范围来说不应包括人类活动范围之外的,如发生在无
人区的崩塌、滑坡、泥石流。
张梁等将地震、火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
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土地盐渍化、海水入侵、海岸侵蚀、地下水水质污染、
地下水水位上升、水土环境异常与地方病、矿井突水突泥、矿井热害、岩爆、煤
瓦斯突出、煤自燃、水库淤积、水库及河湖塌岸、水库渗漏、特殊岩土、冷浸田
等 30 余种灾害认定为地质灾害;徐卫亚将因地质原因引起的工程失事也归为地
质灾害;肖和平等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断层错动、农田土地污染、海面上升、水下
滑坡、海洋浅层灾害等灾种;潘懋等所划灾种基本与张梁等的一致,认为“部分
洪水灾害”也是地质灾害,陈祥军等采用了潘懋等的分类,将“部分洪水灾害”
的表述改成了“与地质因素有关的洪涝灾害”;潘学标等将建筑地基与基坑边形、
垃圾堆积、河湖水库浸没、海港淤积、风暴潮、海洋浅层气害、土地潜育化、农
田土地污染、洞井塌方、冒顶等也认为是地质灾害,将地质灾害分为 12 类,Bell
将废弃物处置和地下水污染也归为地质灾害,朱耀琪沿用了潘学标等的观点,并
增加了石漠化这一灾种,使地质灾害种类达到了 50 种之多,另外徐元芹等通过
讨论中国典型海岛的地质灾害类型特征,将海岛的湿地退化、砂土液化、软土地
基等也归为地质灾害,王红霞等研究近海地质灾害时将潮流沙脊也归为地质灾害。
很明显,地震、火山、断层错动等由地球内动力作用引起的灾害,崩塌、滑
坡、泥石流等斜坡岩土体运动类的灾害,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面破
裂变形类的灾害,海水入侵、海岸侵蚀、海港淤积、海啸、水下滑坡、潮流沙脊、
浅层气害等海洋地质类的灾害,黄土湿陷、砂土液化、膨胀土胀缩、冻土冻融、
软土触变、软土地基等特殊岩土类灾害,河岸坍塌、管涌、河堤溃决、河湖港口
淤积等河湖水库类灾害,都是地质灾害。
对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土地盐渍化、土地沼泽化、土地潜育化、土地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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