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企业破产程序中的会计证据链构建与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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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破产程序中的财务战略设计
2. 创新信用增级方式
创新信用增级方式对于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增强投资者信心具有
重要意义。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信用增级方式相对单一,主要集中在
内部信用增级的优先 / 次级结构、超额抵押和外部信用增级的第三方担保等传统
方式上。这些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升证券的信用等级,但随着资产证券化市
场的发展和创新,已难以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鼓励采用多种增信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优势互补。将优先 / 次级结构与
信用衍生品相结合,在设置优先 / 次级结构的基础上,引入信用违约互换(CDS)
等信用衍生品。当基础资产出现违约时,信用违约互换的卖方按照约定向买方进
行赔付,进一步保障优先级证券投资者的权益。将超额抵押与保险公司担保相结
合,在提供超额抵押的同时,由专业保险公司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保险,当资产
池现金流不足时,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提高证券的信用等级。
探索新型信用增级工具,如资产担保债券(Covered Bonds)。资产担保债
券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以特定资产池作为担保的债券,发行人对债券本息
的偿还承担第一责任。在我国开展资产担保债券业务,可借鉴国际经验,明确其
法律地位、发行条件和监管要求。规定只有符合一定资质和条件的银行才能发行
资产担保债券,资产池中的资产需满足严格的质量标准,发行人需定期披露资产
池信息和债券偿付情况,确保债券的安全性和透明度,为资产证券化市场提供新
的信用增级选择。
3. 建立信用评级与增信协同机制
建立信用评级与增信协同机制是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市场认可度的关键。目
前,我国信用评级与增信之间缺乏有效的协同,信用评级机构在评级过程中对增
信措施的考虑不够充分,增信机构在提供增信服务时也未能与信用评级机构进行
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导致信用评级结果不能准确反映增信后的证券风险水平,影
响投资者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信心。
信用评级机构在评级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增信措施对资产支持证券风险和收
益的影响。对于采用优先 / 次级结构增信的证券,评级机构应详细分析次级证券
的规模、占比以及对优先级证券的保护程度,评估在不同风险场景下优先级证券
的受保护情况,从而给出准确的评级结果。对于采用第三方担保增信的证券,评
级机构应审查担保机构的信用状况、担保能力和担保条款,评估担保机构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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