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4 - 企业破产程序中的会计证据链构建与实务操作
P. 154

Construction and Practical Operation of Accounting Evidence Chain in Enterprise Bankruptcy Procedure
             企业破产程序中的会计证据链构建与实务操作


             资产出现违约时的赔付能力,将担保因素纳入评级考量,使评级结果更能反映证
             券的真实风险水平。
                  增信机构在提供增信服务时,应参考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和建议,优化

             增信方案。信用评级机构认为某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风险较高,评级结果不
             理想,增信机构可根据这一情况,加强增信措施,增加超额抵押的比例、引入更
             具实力的第三方担保机构或采用更复杂的结构化增信方式,以提高证券的信用等
             级,满足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投资需求。通过信用评级与增信的协同合作,提高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市场认可度,促进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节  预重整阶段债权人博弈的财务建模技术



                 一、预重整阶段债权人博弈理论剖析

                 (一)预重整制度概述
                  1. 预重整的定义与特征

                  预重整,作为企业挽救机制中的重要一环,在企业面临债务困境时发挥着独
             特作用。从本质上讲,预重整是指在正式启动破产重整程序之前,债务人与债权
             人、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在法院的监督或指导下,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对企业
             的债务重组、经营调整等关键事项进行预先安排,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并取得一

             定比例利害关系人同意的一种程序。这种程序将庭外重组的灵活性与庭内重整的
             规范性相结合,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缓冲期,使其能够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下寻求解
             决方案,避免直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司法介入程度方面,预重整呈现出与破产重整截然不同的特点。破产重整

             是由人民法院主导的司法程序,法院在其中扮演着核心角色,对整个重整过程进
             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而预重整仅有指定临时管理人等有限的司法介入,其更强
                                                            a
             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给予各方更大的协商空间。 这种有限的司法介入使得预
             重整程序在保持一定灵活性的同时,也能在必要时借助司法的权威和监督,确保

             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从程序的灵活程度来看,预重整实践中一般会设定时间限制,同时要求企业

             a 伊吉龙 . 对企业破产清算审计的相关研究 [J]. 财会学习 ,2021(34):141-143.



             140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