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经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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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农村集体经济的实践模式与创新路径
第三章 农村集体经济的实践模式与创新路径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的法律与政策支持体系
一、农村集体经济法律支持体系现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关键作用
2024 年 6 月 28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明
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规定其为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
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
性经济组织。它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资格,使其能够依法从事与其履
行职能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竞争、开展经营活动提
供了法律依据。在榆林地区,该法的实施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管理,
保障其在土地发包、集体财产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二)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定义、
确认、退出及丧失规则作出明确规定。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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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因成员生育
而增加的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确认为成员,因成员结婚、收养或者因政
策性移民而增加的人员,一般也应当确认为成员。这一规定保障了榆林地区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的规范性和公正性,避免了因成员身份界定不清而引发的
权益纠纷。同时,法律明确了成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查阅财务资料、监督经营管理活动、承包土地、参与收益分配等多项权利,为成
a 谢小威 .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探析 [J].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24,(12):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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