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经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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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农村集体经济的实践模式与创新路径






                第三章  农村集体经济的实践模式与创新路径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的法律与政策支持体系


                   一、农村集体经济法律支持体系现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关键作用
                   2024 年 6 月 28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明

               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规定其为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
               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
               性经济组织。它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资格,使其能够依法从事与其履
               行职能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竞争、开展经营活动提
               供了法律依据。在榆林地区,该法的实施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管理,

               保障其在土地发包、集体财产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二)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定义、
               确认、退出及丧失规则作出明确规定。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
                                                                            a
               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因成员生育
               而增加的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确认为成员,因成员结婚、收养或者因政

               策性移民而增加的人员,一般也应当确认为成员。这一规定保障了榆林地区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的规范性和公正性,避免了因成员身份界定不清而引发的
               权益纠纷。同时,法律明确了成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查阅财务资料、监督经营管理活动、承包土地、参与收益分配等多项权利,为成


               a 谢小威 .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探析 [J].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24,(12):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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