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全媒体时代短视频内容生产与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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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时代短视频内容生产与创新发展
             Short Video Content Production and Innovative Development in the All-Media Era



            创作的干扰。充分利用音乐、构图、剪辑等要素,以不同的叙事方式来呈现故事
            内容,调动观众情绪,努力带给观众更多的艺术滋养。与此同时,创作者还要慎
            用外力,在与经纪公司的合作中,短视频博主要切实打造好属于自己的护城河。
            李子柒与 MCN(多频道网络)机构的诉讼纷争,就提醒短视频博主要辩证认识
            资本的属性及其弊端,避免陷入资本的泥沼。只有努力跳出资本限定的怪圈,以

            及诸多利益的纠葛,才能持续打造富有共情价值的系列内容,减少对主流作品“劣
            币驱逐良币”的挤出效应。






                     第五节 “短视频+直播”模式下的产品销售


                 一、“短视频 + 直播”的营销模式分析

                 (一)两者互相成就

                 传统的视频长度一般超过五分钟,而且注重整个叙述过程的铺垫性,而短
            视频则是相对而言时长较短,但是信息速度较快,尤其在营销模式中往往直奔主
            题,具有能量密度大的特点,可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宣传。在移动网络发展初期

            阶段主要以长视频占据主要市场,随着科技水平的快速增长,长视频占用时间较
            多,并不受到人们广泛关注,短视频的快速崛起主要是利用了消费者的碎片化时
            间,通过互动性较强的方式,提高了网友之间的信息传播速度,以此获取潜在客
            户“流量”,增加了客户的观赏度。直播则类似传统的面对面营销模式,只不过
            是通过视频连线现场与消费者进行互动,因此受众范围更广,覆盖面积更大,可

            以构建特定场景,让消费者跟随沉浸其中,具有营销的广泛传播性,而且直播并
            不受到时间与空间限制,实现了远程互动,让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沟通联系更加紧
            密,而且互动与沟通的过程也能被其他消费者所观察,可以更好地接受产品信息。

            由此可见,短视频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抓住消费者眼球并实现播分享,而直播则
            能根据消费者需求实现互动进行针对性讲解,两者互相成就、互相依托,成为互
            联网发展背景下更便捷的消费体验。
                 (二)区别与联系
                 短视频和直播都是在网络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上出现的营销手段,但是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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