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2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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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规划及协调等活动为表征的“组织活动”,将仅出现在企业家或高级雇
主个体依其“恒久能力”之发挥而进行创新或创业活动之过程中:显而易见地,
有关之企业家或高级雇主个体依其“恒久能力”之发挥而将作为其所掌控之
企业之生产活动之“投入”的生产资料和其所雇佣之雇员或劳动者个体在个
体层面所产生之劳动成果转化为其所掌控之企业之生产活动之“产出”的商
品或物品之过程需要其进行显著的统筹、规划及协调等活动;而同时后三种
过程均基本不需要有关社会成员个体进行任何类似之组织性之行为或“组织
活动”。进一步地,鉴于企业家或高级雇主个体仅占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
产组织,特别是资本主义之私营企业中之社会成员个体的少部分或极少部分,
在理想之情形下,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特别是资本主义之私营企
业所进行之生产活动通常仅具有较低程度的组织性。
在现实之情形下,需要将此上一小节之第二部分所论的后两种过程中的
雇员或劳动者个体在个体层面所进行之生产活动的所产物亦即劳动成果替换
为这些个体的劳动力,才可解释或蕴含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特别
是资本主义之私营企业的生产过程或其生产活动之组织过程。既作为雇员或
劳动者个体的劳动力普遍地在现实之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特别是
资本主义之私营企业中成为商品的自然且直接之后果,也鉴于在此种情形下
需要对雇员或劳动者个体之更多属于主体对象之范畴的劳动力进行统筹、规
划及协调等活动才能保证有关企业之生产活动有效地进行,有关企业通常将
依靠某种在“实用”层面之“等级制”以及与此种“等级制”自然伴随的某
种“命令”和“指挥”体系管理其雇员或劳动者个体并组织其生产活动。但是,
鉴于现实中的绝大多数或至少大多数之资本市场之雇佣式生产组织、亦即资
本主义之私营企业均为仅被一个企业家或高级雇主个体所掌控的规模较小之
企业,从而与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代表的社会化生产组织相比,现实中的绝大
多数或至少大多数之资本市场之雇佣式生产组织、亦即资本主义之私营企业
一般也仅具有少量之在“实用”层面之“等级”--- 从而相应的“命令”和
“指挥”体系也具有某种“扁平性”。特别地,在现实之资本市场及其雇佣
式生产组织,特别是资本主义之私营企业之生产活动中,虽然同时兼作为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