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8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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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们可以对社会化生产组织中的成员个体之主体性之分布以及有
关的个体之主体性对社会组织之社会性主体性的代表性做如下总结:在社会
化生产组织中,越发高级的“共产态”个体越发可以其个体之主体性代表由
其和“层次”或“等级”相对于其更低之“共产态”个体及非“共产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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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所构成之社会组织的社会性主体性;同时越发高级的“共产态”个体之
主体性也越发“趋同”或“等同”于其他“层次”或“等级”与其相当或相
对于其更高之“共产态”个体之主体性;并且越发高级的“共产态”个体之
此种越发“趋同”或“等同”于其他“层次”或“等级”与其相当或相对于
其更高之“共产态”之主体性的个体之主体性也越发可以代表由全体社会成
员所构成之社会组织 --- 亦即“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性主体性;而当有
关之“共产态”个体的高级之程度足够高时,这些足够高级之“共产态”个
体之群体将近乎于完全“趋同”或“等同”于一个作为整体之高级物质系统
个体,并且此群体中的任一个体均将以其近乎于完全“趋同”或“等同”于
此整体之主体性的个体之主体性高度或完全地代表由全体社会成员所构成之
社会组织 --- 亦即“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性主体性。
6.3.3 社会化生产组织内部的所有制形态
再次,与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特别是资本主义之私营企业内
部的所有制形态为“私有制”相比,社会化生产组织内部的所有制形态为显
著或突出的“公有制”。我们将在下一章全面而深入地探讨“共产态”群体
在社会化生产组织中自发形成“公有制”形态的过程和机制。
6.3.4 社会化生产组织可在其底层对接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
产组织
最后,如上一小节之第二部分已指出的,社会化生产组织可自然地在其
底层对接或容纳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