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 - 高等职业院校财务体系的构建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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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高等职业院校财务管理



              绩挂钩,明确奖惩措施。在增强预算管理意识的基础上,民办高职院校应进一步
              加强业财融合。首先,完善信息系统,构建业财一体化信息平台;其次,在预算
              指标设计上,不应仅仅选用财务指标,还应融合关键性的业务指标,如招生计划
              利用率、新生报到率、学生流失率、生均教学经费投入等;最后,加强业务人员

              与财务人员之间的沟通,每个预算部门应配一名专职预算管理员,同时财务人员
              也应主动学习和了解业务,由此形成业财协同的预算管理模式。
                  3. 优化预算编制方法和流程
                  (1)科学选择预算编制方法

                  民办高职院校应根据自身发展目标和预算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
              预算编制方法,如人员经费预算可结合人事部门的招聘计划、薪酬策略等进行测
              算,并采用零基预算法编制;日常教学开支和后勤费用可结合学生人数、收入变
              动情况等按照增量预算法编制;建设类项目预算按项目进行编制。在预算编制周

              期方面,可以定期与滚动预算相结合,如确定全年预算目标后,按季度滚动编制
              分月预算,以此减少因预测周期过长导致的后期实际执行偏差大和频繁调整预算
              的情况。
                  (2)依据目标合理配置资源

                  民办高职院校预算编制应坚持目标先行原则,依据院校发展战略确定年度目
              标,并将预算资源分配与年度目标关联,确保年度重点工作能够匹配到足额的预
              算。此外,民办高职院校还要重视重点项目的事前论证工作,将通过论证的项目
              纳入项目库,根据优先级排序在全年预算额度内匹配资源。

                  (3)压实预算编制主体责任
                  明确院校各级领导的预算管理职责。各预算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预算
              编制;分管副校长负责对所属预算部门资源分配的合理性进行审核;财务部门对
              院校整体预算进行汇总审核,最终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按照此流程上下沟

              通修改两到三轮后,年度预算最终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下发,各级负责人签订
              目标责任书。
                  4. 规范预算执行和调整
                  预算一经审批,院校各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和用款计划,确保达

              成每一阶段目标。各部门预算管理员应控制用款的合理性,确保项目的实际支出
              与预算相符,避免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预算执行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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