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智慧图书馆发展及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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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图书馆发展及建设研究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of Smart Library



             用;另一种认为,数字图书馆同样应该全免费服务,因为如果收费,实际上就和
             网络出版商等营利性机构没什么两样,从某种意义上讲,数字图书馆就利用了免
             责条款而从事了不公平的市场竞争,是不合法的。
                 上述不同的观点由于还没有明确的法规定论,可以说对图书馆的数据库建设

             产生了严重困惑:首先表现在开发数据库的规划上,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是否侵权依旧模糊,使得欲建多大规模、需要多少资金都无从下手;其次表现在
             数据库的使用过程中,因为图书馆开发数据库,应该说主要还是为了让读者使用,
             甚至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共享,然而这又有违于《版权法》赋予图书馆“合理使用”

             的规定。
                 三是知识版权对下载网络资源的影响。
                 网络信息资源是网络时代的显著特点,每天以巨大的数量增长,因此利用网
             络资源是新的信息环境中信息资源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一般而言,在网络上

             传输的作品大致有两类:一是社会公有信息,对该类作品,任何人可随意下载使
             用;二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对这类作品下载时应考虑其知识产权问题,区别
             对待。如:版权人明确表示不允许下载的作品及其片段,他人不可下载;对版权
             作品销售市场或潜在销售市场产生很大影响的作品需经过版权人授权才可下载;

             而仅仅是供本人学习、研究之用且无任何商业目的则允许下载。如果对照这些状
             况来操作,对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建设会造成哪些影响呢?不难看出,就第一类社
             会公有信息而言是不会造成任何影响的,而就第二类来说已明确表示不允许下载
             的信息,似乎也不会造成困惑;但对于“对版权作品销售市场或潜在销售市场产

             生很大影响的作品及下载作品仅供本人学习、研究之用”就较难把握,也困惑着
             图书馆的网络信息资源建设。因为就图书馆来说,下载网络信息,分类并提供给
             用户使用是作为“公益性部门”的合理使用,在这里,图书馆似乎是以最终消费
             者的角色出现,不会构成侵权;然而,当读者在使用图书馆下载、分类后的网络

             信息时,图书馆是作为消费中介存在,当某些用户使用这些信息是为了商业目的,
             则图书馆作为中介下载的网络资源就与“合理使用”产生了矛盾。

                 二、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


                 在强调保护知识产权时我们也要注意合理使用信息资源,合理使用是指公众
             为了学习、引用、评论、注释、新闻报道、教学、科学研究、执行公务、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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