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2 -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
P. 232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Geological Environment
地储备和差别化土地供应,增加土地收益。如张渚镇东龙村隐龙谷温泉度假村项
目,依托废弃矿区的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进民间资本。该项目在
对原废弃采石宕口修复的同时,重建采石矿坑生态,打造多功能生态休闲乐园,
企业通过后续经营获得收益回报。
3.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探索多元化、开发式治理
针对大量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宕口,宜兴市在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理念
的指导下,坚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统筹考虑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需
求,按照“宜耕则耕、宜水则水、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将废弃矿山地
质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土地复垦、新农村建设、景观建设有机结合,加快矿山
生态修复进度。鼓励多元化、开发式治理,在矿山环境治理的同时兼顾产业植入
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探索矿山生态修复与旅游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农业发
展等产业融合,致力于形成有投入、有产出的良性循环机制,增强矿山生态修复
可持续发展动力。在社会主体参与治理矿山废弃地时,要求其因地制宜,针对矿
山区位条件及地质环境现状,结合当地规划分别采用治理复绿、地质保护、景观
再造、土地复垦和项目开发利用等多元化治理方式;提出治理方案,组织专家论
证,根据专家确定的方案开展设计,以此保证资源的保护及治理效果的优化。如
白云山宕口综合治理,其区位条件较好,治理设计时将山体修复与新农村建设相
结合,融入周边生态环境要素、丰富矿区景观构建,综合发展城市休闲产业。又
如老虎山废弃宕口修复,充分融入宜兴山、水、竹、茶、陶等文化特色,打造旅
游度假村,在修复受损矿区的同时,推动实现矿区生态产品价值提升。
4. 优化制度程序,落实关键环节监管
(1)国资运营,严控余量资源利用
大型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余量资源。宜兴市根据
多年来此类项目实施情况,借鉴周边市县利用余量资源收益治理的经验,确定项
目资源处置与施工由不同主体实施。实施主体由国有企业或属地政府承担,避免
在项目建设中施工单位处置余量资源时受利益驱使对项目进程造成的不利影响。
余量资源由市政府按照国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开处置,销售收益全额进入国资账
户并专项用于本地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实施单位完
善顶层设计。一是明确实施主体为国企或属地乡镇政府,明确相关部门、属地政
府责任,各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二是通过对建材行业
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