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5 -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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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矿山环境生态修复
的复绿,而应是从自然生境恢复和生态系统构建出发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
综合治理”。因此,各地在开展工作中,应坚定不移地将新发展理念融入矿区生
态修复全过程,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原则,将矿山修复治理
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有机结合,在治理过程中落实整
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探索多元化治理,鼓励开发式治理,形成可持续
发展产业循环模式。在“复垦复绿”的基础上,兼顾地形地貌景观,再造人文景
观,探索“景观再造型”“生态复绿型”“地产开发型”等多元修复模式。充分
发掘可利用的资源价值,引入矿业经济之外的能够带动修复区域及周边经济发展
的可持续产业,推动多产业融合发展,带动矿区群众致富。充分利用原有生产生
活设施,对原有废弃土地进行盘活,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庄园等,推动
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多赢。此外,还应加快推进生态修复技术研究,破解
矿区高陡边坡生态修复技术难题,使矿区多产业融合发展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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