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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管理研究
                Research on Urban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国近代城镇规划及相应的制度政策(土地、户籍、金融、产业等)对城镇空间演
             化具有重大影响,政策(含规划)的执行与调控是实现城镇空间合理发展的关键
             途径与驱动力。张勇强从“自组织性”和“他性”两个角度出发,探讨了“自组

             织性”与“他性”的“自组织性”问题。由于制度内外环境的不同,有的城市具
             有较强的自组织性,有的具有较强的他组织性。
                  另外,国内学者还从城市利益与空间主体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了归类探讨。齐
             康把城市的利益主体划分为政府、开发商、市民、学者四大类。宁越敏把 1990

             年代以后中国的城镇化看作是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合力推进的新型城镇化进程。
             张庭伟 3 认为,中国 90 年代以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相互影响,共同
             形成了其演变的动力机理。张兵认为,促进城市空间结构演变的三个主要驱动力
             是政府,城市经济组织,以及居民。石崧提出,城市空间结构是由政府、企业、

             居民等三方利益主体在自然条件约束下,推动城市经济、技术进程、政治权力、
             社会组织等四股力量交互作用而形成的。并且,二者的角色会随时间的变化而起
             伏变化,在不同的社会发展时期,在一定的优势空间的指引下,形成了以特定优
             势空间为导向的城市空间格局。

                 (三)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回顾
                  城市空间的演化和发展是由内外两股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各种因素共同
             作用的结果。对此,中外学者已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其结果也
             反映出对都市空间的“物质性”和“社会性”理解上的分歧。

                  这主要体现在研究对象上存在着显著的主客分化倾向:侧重于城市空间“社
             会性”的研究偏重于以个体为基础的城市空间,侧重于外在社会因素对城市空间
             发展的影响与介入,而忽视了对实体空间本质的关注,而将其纳入社会学研究范
             畴。然而,侧重于对城市空间“物质性”的研究,偏重于探寻城市空间对象的特

             点与规律,在强调合理性与普适性的同时,却很难实现对不同时期、不同制度背
             景、不同认知主体的有效融合,因而存在较大的局限性。这一现象源于学科背景、
             技术平台、研究手段等方面的不同,在极大地丰富了城市空间研究的同时,也给
             人们理解城市空间带来了困惑。

                  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一种既适合又有效,又比较简便、普遍适用的城市
             空间开发平台。这一平台不仅能够反映出城市的物质属性,而且能够与复杂多样
             的社会结构体系相契合,使得主体—客体一体化的整体研究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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