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大数据时代新闻传播的创新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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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大数据时代人工智能在广电新闻传播中的应用研究
则不利于激发设计者的积极性,对长期发展不利。
另一方面,由于技术在媒体中的地位逐渐提升,技术公司可以获得更多的流
量,也天然的更受资本青睐,媒体则在技术和资本的双重挤压下艰难生存,其中
的媒体通常指传统媒体,技术公司通常指新的商业媒体。因此,这个问题其实可
以换一种表述,即主流媒体如何在技术和资本的挤压下生存。从宏观上看,媒体
并未消亡,只是换了一种形态。但这种媒介形态的改变又不同于报纸到广播电视
的形态更换,其中还伴随着主流话语权的分散。此时,这个问题又可以换一种新
的表述,即主流话语权如何在人工智能时代与技术联盟从而更好的引导社会舆论。
对于这一问题,一方面主流话语应主动拥抱技术,利用技术为自己赋能,另一方
面,应和技术公司联盟,主流话语和技术公司的关系应当是合作而非对立。
人 - 机器问题与人 - 人问题是媒介技术发展过程中所暴漏出的问题,对于这
些问题的应对,则应从技术本身和对话中发现。它的出现与媒介发展的不完备性
有关,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也在客观上指明了未来的媒介发展方向。媒介系统中,
正是人 - 人冲突和人 - 机器冲突的发生,促进了人工智能时代媒介的相关法规的
出台,这些法规则构成了这个时代媒介系统中负责维模功能的结构。因此,我们
可以看到,在可见的未来中,新闻生产系统会是人和机器深度合作的趋势,各自
发挥自己的所长,同时与其他技术形式合作,化解相关的问题。
(二)新闻生产系统:结构性问题的解决方案
新闻生产系统所呈现出的一系列问题,从要素的结构上看,有一个互相制约
的关系。各利益主体间的冲突同时制约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问题和技术的发展问
题,技术问题又制约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问题。因此,对于生产系统的结构性问
题,应该以解决各利益主体间的冲突为突破口,以促进技术进步和规范技术使用
为关键,以新闻工作者的教育升级为落脚点。
对于新闻生产系统中所涉及的各方利益主体,应规范其竞争,并在法律上明
确数据的所有权和机器人生产内容的版权所有者。法律规范的制定,应能够促进
技术的进步并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利益,促进新闻工作者的转型。技术问题是新闻
生产系统中的核心问题,寻求技术解决方案是一个长期任务。而在短期内,技术
尚不成熟时,应通过法律手段规范技术的使用。对于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问题,应
从教育着手,推动新闻工作者人才结构的转型。
综上所述,对于新闻生产系统的结构性问题,短期内,要以法律手段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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