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现代财务管理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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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审计概论


                  第二,就地审计。就地审计指的是由审计组织派人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的
              方式。目前就地审计的使用较为广泛,运用就地审计可以深入被审计单位内部实
              际调查,这样的审计方式有利于了解真相,揭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就地审
              计根据审计形式的区别可以分为常驻审计、专程审计和巡回审计三种。常驻审计

              就是审计组织派出的人员长时间在同一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工作;专程审计指的
              是审计组织为了查明某一问题而专门委派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工作;
              巡回审计指的是审计组织轮流派出多名审计人员到同一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工作。
                  (六)按审计的动机划分

                  根据进行审计动机的不同,审计可以分为强制审计和任意审计两种。第一,
              强制审计,也可以称作法定审计,指的是审计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审计单位实
              施审计监督,无论被审计单位是否同意都必须接受审计。如中国政府审计机关根
              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

              和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所进行的审计,就属于强制审计。第二,任意审计,又称
              自愿审计,是指根据被审计单位自身需要所进行的审计。它一般没有法律法规强
              制性的规定,而是由被审计单位自愿要求或聘请审计组织所进行的审计,如被审
              计单位聘请注册会计师开展的经济效益审计。

                  (七)按是否预先通知按审计单位划分
                  按实施前是否预先通知被审计单位,审计可分为通知审计和突击审计。第一,
              通知审计是指在审计实施之前,将审计的目的、内容、日期及要求预先通知被审
              计单位的审计。它有利于被审计单位做好充分准备,便于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般性的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多采用通知审计。第二,突击审计是指在对被
              审计单位实施审计之前,不将审计的有关事宜预先通知被审计单位而进行的审计。
              它能够有效防止被审计单位弄虚作假、掩饰事实真相,便于取得较好的审计效果。
              对于贪污盗窃和违法乱纪行为所进行的财经法纪审计,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四、审计的作用

                  审计的作用,是指通过运用审计的内在功能完成审计任务后,客观上所产生
              的效果。审计作用的发挥受到审计职能的制约,而审计任务完成的好坏,又决定

              着审计作用的大小。审计的具体作用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可以因审计类别的不
              同而有多种,但归纳起来主要是防护作用、证明作用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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