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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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Analysis of Legal Theory and Applied Practice



            险,有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最终会面临破产的情况。早期的破产是以清算的方
            式来处理,也就是将破产企业现有的资产进行统计,然后用来偿还债务。实际上
            这种做法是对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例如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中蕴含着技术和人
            类的智慧,这些设备和工艺中的价值是可再生的,如果破产清算偿债,实际上是
            破坏了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资源。因此,从社会法思潮的角度看,这种做法是不

            可取的。于是后来针对这种情况提出了破产重组的处理方式,尽可能为破产的企
            业提供延续生产的可能性,将其视作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由参与重组的其他资
            本帮助偿还债务,但是企业的设备和工艺等继续保留,为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显然,破产重组的方式比破产清算的方式更加有利于保护社会利益,甚至破产企
            业的员工依然可在重组后的企业中工作,这样既偿还了债务又保护了社会资源,
            同时也为企业中的弱势群体提供新的工作机会,这是商法中成功的示范。
                 民法领域的成功示范。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来自医务管理。众所周知,医生
            治疗患者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有些甚至可称作医疗事故。患者的健康权和

            生命权必须受到严格的保护,坚决不容侵犯。一旦出现医疗风险,那么医疗机构
            的责任该如何界定,关于这一问题,西方发达国家前后历经多个发展阶段,采用
            了三种不同的处理方法,其中体现出民法中保护弱势群体的转变。在第一个阶段

            (1970 至 2004 年)中,早期的处理方法都是在出现医疗过失的情况下向受害者
            及其家属作出经济性的赔偿,但并非所有的情况都是医生的治疗手段存在过失,
            医疗救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有些伤害是无法避免的,于是在 2004 年时部分国
            家出台了无过失补偿的制度措施。在第二个阶段(2005 年至今),单纯的无过
            失补偿方案不能完全应对医疗救治管理的风险,于是更加全面的综合性方案出台

            了,有些国家为此出台了专门的法律,例如美国的《病人安全法》。新法律的目
            的是为通过更加完善的制度和方法保护患者及其家属的利益,因为他们是需要帮
            助的弱势群体。

                 要确保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必须大力推动市场化的经济发展,在保障社
            会经济不断提升的同时还要满足社会发展的和谐需求。所以从民商法的角度出
            发,我们要充分利用民商法的先进性带动经济的发展,同时也要改变其现有的
            局限性,清楚认识到其所具有的劣势 不 断 地 进 行 改进,从而为社会的稳定发
            展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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