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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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Analysis of Legal Theory and Applied Practice



                 (三)现阶段我国民商法信用体系建设措施
                 1. 优化信用信息管理
                 我国目前对于信用信息的采集与利用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从整
            体上对我国信用信息进行统筹,第二个方面是从各个环节进行信用信息的采集。
            首先可以从主体进行信用信息的采集:首先需要有一个完整的征信系统来采集相

            关的信用信息,比如企业主体中的信用信息以及个人的信用信息。信用网站也是
            在对社会的信用现状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形成的,其中信用网站有自己的信用信息
            系统。我国对于信用网站的建设工作也开展得比较好,目前一些网站已经逐渐走

            向了正轨。所以我国在信用网站建设方面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但是目前国内的
            信用网站所存在的问题也是值得我们重视的方面。我国信用体系建设首先需要从
            整体上对我国信用体系进行统筹规划,将各方面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因此我国信
            用网站还需要有更多的建立起来,更好地发挥其在信用网络建设方面的作用。
                 我国民商法中明确规定了信息的共享制度。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我国现阶

            段应该在民商法当中规定信息共享制度,但是我国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出
            统一的信息共享制度。目前我国对于信息共享制度的立法现状与国际上的做法有
            一定的差距,如果想要进行统一对信用信息的管理的话,需要建立统一的协调机

            制,这样才能保证信息的相互流动,我国在这种统一制度确立以后要加大对信息
            的监管力度。一方面要求相关部门建立起各自管辖范围内共享信用信息制度,另
            一方面要求信用信息管理部门要建立起完整的信用信息系统,以供各部门使用。
            而且在管理体制上应该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各
            个部门间数据整合和共享过程中所形成的合力。我国应当建立健全诚信信息系统,

            完善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这样才能保证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与发展,
            同时也能够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并且经济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
                 要加强对信用信息的保护与监督工作,加强对信用信息的保护是现代经济

            与社会的必然趋势,对信用信息的保护能够使市场的交易更加公平。从传统民法
            的角度来说,这种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是在传统民法体系下所形成的。在现代法律
            体系中,民法中对于信用信息的保护也是有规定的,信用信息是一种非常重要的
            财产权利和个人财产结合在一起的信息,加强对信用信息的保护很重要。在市场
            交易中要尊重信息的所有权以及信息自由的权利,要将它纳入个人财产保护之中。

            但是目前很多社会组织存在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这会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信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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