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5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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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理论与应用教学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改革课程学习评价方式
教学质量的提高与否主要通过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衡量。本课程针对以往
“重期末轻平时”的弊端,改革了课程评价方式,注重过程管理,不再单纯以期
末考试成绩为准,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学习情况,加大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
重,将平时成绩由 30% 提高到 40%(期末考试成绩占 60%),并细化平时成绩
的构成和评分标准。平时成绩由社会热点调查报告、制作的案例模拟视频、课堂
及模拟法庭表现等部分成绩构成,成绩由小组长和教师分别评分,小组长根据小
组成员在完成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和贡献程度分别打分后,教师再根据各个小
组的调查报告分别给每个小组整体打分。课堂及模拟法庭表现成绩在教学过程中
及模拟法庭中进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及对模拟法庭进行点
评。课堂表现主要是对学生日常学习态度的考查,包括回答问题、参与讨论等,
模拟法庭的表现由参加模拟的表现、参加者及其他学生的点评组成,主要考查学
生对所选案例的了解程度、对模拟法庭的观察和总结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综上,根据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结合“行政法学”课程特点,通过构建“1+N”
课堂教学模式、强化课外辅助教学手段、改革课程学习评价方式等途径,增强了
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强化了理论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使学生在课程的学习
中有了很高的获得感和成就感,提高了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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