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消防监督与技术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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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消防监督



            立体化消防监督管理。这不仅对消防监督管理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也突出了治
            理过程中各种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契约信任关系。
                 (一)合理编制组织构架
                 从目前消防监督管理组织结构来看,市一级消防部门(以下简称“支队”)
            负责一级重点单位管理,县一级消防部门(以下简称“大队”)负责二级重点单

            位管理,派出所负责三级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其他单位管理。在组织机构上没
            有将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中队干部整合在一起,没有充分发挥街道、
            乡镇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力量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没有积极把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参

            与消防监督管理中,可以说是“各自监管、各自为政”,上级对下级之间没有明
            确的监督、帮扶和提供技术指导的职责,尤其是各级出现疑难问题和重大问题时,
            只停留在一个层面上解决,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久拖未改。基于此,建议重新
            整合管理组织架构,使之简单易行,操作合理。在支队层面,一是以业务骨干为
            主体成立技术指导组。抽调监督、法制、建审、验收、火调等科室业务骨干成立

            技术指导组,对基层大队提出的消防监督检查、执法等技术层面的疑问等进行指
            导和帮扶,并对城建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采取实地调研、集中会审等方式,提前
            介入,主动服务,将隐患解决在设计初始阶段。二是以法制、监督等科室为主体

            成立督导考核组。主要负责核查消防行政执法程序运行是否规范、检查火灾隐患
            整治是否见效等。在大队层面,一是以所在辖区乡镇为独立网格成立监督检查组。
            大队防火监督员有效整合消防民警、消防文员及中队干部,依托安监办、镇(街
            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心成立基层消防安全监督机构,协调当地公安派出所等
            政府职能部门组建“乡镇”级消防监督检查队伍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负责组织

            开展网格内的消防监督检查、宣传工作。同时以中队战士和消防文员为巡防组主
            力军,强化“六熟悉”,进一步掌握辖区单位“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建筑消
            防设施运行、消防控制室值班等情况。二是依托基层派出所成立若干行政执法组。

            按照所在大队总体部署,执法组参加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大队将部分火灾隐患
            的督改权移交,定期指导并查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征求被执法人反馈的意见建
            议,既调动社区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又确保消防执法的公正性。
                 (二)合理排定重点单位
                 现行确定重点单位的做法是:根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来界定一、

            二、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按照一级重点单位人均监管数量不少于 10 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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