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8 - 农业经济的组织和发展
P. 208

Organiz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Economy
                农业经济的组织和发展


             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
                 2.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意义
                 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决定政治。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
             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适应中国国情的经济体制。

             农村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一部分,是党和政府在农村执政的根基,地位关
             键,意义重大。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促进了生产
             力的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解放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推动了城乡和国
             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和内外环境的变

             化,“三农”问题愈发突出。空壳村、空心村、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名无实,
             村两委地位削弱;老人、妇女、留守儿童随处可见;土地太贱了,种粮不挣钱,
             农民的收入长期没有提高;农村凋敝落后的面貌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这些问题严
             重影响着国家全面实现小康的战略目标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
             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切实改善农民生活,推
             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巩固和完善党的领导,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法律主体和三个阶段

                 1.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法律主体
                 什么样的经济形式需要什么样的组织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需要相适应
             的法律主体。经调研发现,很多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名无实,没有实际的经营项
             目,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不能开展公用事业,不能有效改善人民生活,村支两

             委成了空架子。集体经营管理能力和集体经济严重弱化。究竟成立什么样的集体
             经济组织能够适应农村的实际情况,且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法律层面必须解决
             的问题。理论与实践上主要有三种形式值得探讨,农业合作社、公司和股份合作
             企业。

                 第一,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即农业生产合作社,也称为农村合作社,农
             民将土地、大型农具、耕畜等生产资料无偿投入集体所有,合作社统一使用经营
             管理,社员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内部实行民主管理,按人表决,一
             人一票。收入在扣除税金、生产费、公积金和公益金后,剩余部分根据按劳分配

             原则在社员之间进行分配。传统的农业合作社有政社合一的性质,常常是一套人
             马,两块牌子。合作社代表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是两个名义组织,但是,


             200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