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5 - 煤矿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治理和发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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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煤矿综采采空塌陷区生态环境治理
建立部、省、市、县之间的层级差异管理模式。同时,设立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的
监管机构,各层级监管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共同完成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目标。
(二)管理机制
1. 公众参与机制
矿山地质灾害的生态恢复治理是一项复杂工程,需要全社会力量的参与,所
以在一开始的决策过程中就要加强公众和社会机构的参与,综合各种意见和建议,
从各个角度对生态治理进行综合考量,使之更加可行。公众参与是生态治理方同
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有利于了解公众对生态恢复治理的各种方式方法的态
度和观点。公众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参与到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当
中,把自身的利益需要诉诸到生态恢复治理当中。目前中国在土地整理项目中,
从规划设计到可行性研究,再到管理实行和结果评价,在整个过程中都会邀请公
众参与其中。但参与方法局限于会议讨论和社会调查,参与对象多是相关行业的
专家学者,与土地复垦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农民却较少参与。公众参与应该贯穿于
生态恢复治理的始终,包括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前的信息收集、方案编制期间
的信息分析汇总、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成效以及竣工验收后的项目评估等。
中国关于矿区生态恢复治理的公众参与主要是在土地复垦领域,且主要集中在土
地复垦方案编制过程中,土地复垦公众参与在《土地复垦条例》(下称《条例》)
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下称《规程》)做了较为细
致的规定。但《规程》局限于《条例》实施的辅助文件,并不能作为行政法规,
无法补足《条例》的欠缺。除了政府外,社会企业和生态治理评估监测机构也是
生态治理的重要力量。要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地复垦和景观再生等生态恢复治理
活动。在有条件的地区,对其进行政策和管理层面的支持,完善覆盖生态环境调
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实践等环节,形成成熟产业链,建设生态治理示范基
地,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同时,将技术服务能力弱、配合不积极、治理效果差的
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起到鞭策作用。
2. 科研保障机制
良好的技术研究能够为提高生态治理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生态治理研
究领域,除了政府方面的力量外,还可以整合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等科研
资源,开展矿区土壤承载能力、污染物迁移转化、重金属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
矿区河流净化治理等具体方面基础研究。研发和利用先进治理设备,配合 3S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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