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3 - 煤矿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治理和发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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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煤矿综采采空塌陷区生态环境治理
学完善的管理方式。
建立采空区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其监管力度对于采空区的治理,不仅可
以依靠一个部门,而且可以合并多个部门,只有这样才能增强监管力度。这就要
求政府部门从根本上推动联合执法部门的建立。同时,在加强行政执法的过程中,
有必要对违法采矿活动进行严厉惩处。
四、矿山地质灾害的治理体制管理
(一)管理体制
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矿山地质灾害区的生
态治理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对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进行统筹布局、专门对待;需要
更加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能,做到权责一致;需要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将生
态治理与其异质性相结合,做到可持续发展。
1. 加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的顶层设计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党中央专门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
顶层机构的设置,将改革的顶层设计成为现实。在其下,又设立了经济体制和生
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专项小组成立以来,通过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在经
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了不俗的成绩。随着改革的更加深入,最近对
于设置独立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呼声也是在不断加强,并进行着论证。
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
从系统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就必须加强生态恢复治理的顶层设计。而作为五位一
体的新成员,生态体制改革,就应该像对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体制
的改革一样,进行专门对待,专门设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有助于从总体
上解决问题。那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一环,矿山地质灾害区的生态恢复
也需要进行重点关注,将矿山治理纳入生态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中。这样不仅有
利于生态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也有利于矿业城市的经济转型和社会治理,从而
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协调发展。
2. 明确与城市发展相结合的目标
矿山地质灾害区的生态恢复治理是一个长久过程,需要保证其在治理后是可
持续发展的,因此在治理中要与城市发展结合起来,并且在长远上是能够推动城
市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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