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9 - 新时期环境影响评价与咨询研究
P. 139

第四章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



               立了公害健康受害补偿制度。日本在分类上较为全面,也建立了相应的受害补偿
               制度,但依然存在只是解决了当下环境污染后存在的问题,并没有达到源头控制
               的效果。

                   (二)国内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
                   中国首次提出生态环境污染从源头污染开始到修复期间直至修复完成对环境
               和功能损害的计算方法,是在原环境保护部于 2011 年发布的《环境污染损害数
               额计算推荐方法(第Ⅰ版)》中。随着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应急处置方法的

               发布,加快推进了生态环境损害量化和赔偿的改革。生态环境部先后又发布了有
               关损害调查、土壤和地下水、地表水与沉积物等评估技术指南,并随着指南一起
               印发了部分方法所适用的情形和相关的计算方法,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在应急处置

               阶段的定损细则。随着农林牧渔等行业的管理部门开始针对各行业环境损害评估
               制定相关技术文件,各部门所编制的环境损害技术文件和标准都各自侧重于自己
               所属行业,关于定损的界限也就有了一定的差别,虽然都能解决各自行业所产生
               的环境污染损害问题,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难以选择的情形,所以中国的生态环
               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急需形成一套统一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


                   二、生态环境类型的损害鉴定评估方法

                   根据环境司法鉴定类别和生态环境类别进行划分,国家建议将生态环境损害

               鉴定评估体系按照关键技术环节、不同环境要素、生态要素和鉴定评估的基础方
               法进行分类形成技术指南。即总纲和关键技术环节、环境要素类技术指南、生态
               要素类技术指南、基础方法类技术指南和污染物性质鉴定技术指南。
                   (一)生态系统环境问题调查及损害评估
                   按照生态要素技术指南,主要是针对由于生态遭到破坏所造成的环境损害鉴

               定评估,主要包括草原湿地、荒漠、海洋和农田等大类生态系统。其环境损害确
               认主要包括基线和损害的确认,在确定基线时,将优先利用评估区环境污染前或
               者生态环境破坏前的历史数据,数据不足时采取一定的对照区域进行确定。关于

               损害的确定在借鉴美国经验的同时结合国内其他领域的做法,可以从生态环境现
               状与基线相比较存在差异、污染足以导致生物毒性、生物个体有异常、生物种群
               与基线相比发生不利改变和生态服务功能与基线相比发生不利改变 5 个方面进行
               损害确认。中国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的技术方法层面已趋于专业化和深入化,针



                                                                                   ·127·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