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 - 现代化水利工程建设理论与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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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Analysis of Modern Water Conservanc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现代化水利工程建设理论与实践分析
质量监督体系、制度是否建立,企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表面
工作,忽视了制度本身是否健全可行,制度的执行贯彻是否到位,企业资质、人
员从业资格与实际能力是否相符,技术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质量管理程序履行情
况等深层次根本问题的监督检查。质量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还表现在对合同管理
的忽视。合同,规定了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了各方责任,是双方的行为准
则。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就是对双方行为是否符合约定准则的监督管理,
也就是对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监督合同双方切实执行合同条款,履行约定的职
责义务,也是保障工程项目质量的有效途径。专职质监员的缺乏也使“质量监督
采取巡回检查和抽查”的规定成为空谈,“陪领导视察代替检查”“人到现场代
表监督到位”的情况普遍发生,使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流于形式,难以落实到位。
另外,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的处罚规定。很多地方规定文件中,只强调了对
质优者奖,如何处窃违规者却一笔带过,造成质量监督的约束力不足。中小型水
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管依据不完善自从中国实行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以
来,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但大多数是为大型水利工程
项目服务的,对数量庞大,建设任务繁重,点多面广,单项工程概算低的中小型
水利工程,以“中小型水利工程可参照本规定(办法)执行”而一笔带过。但是
中小型水利工程在投资数额,工程规模,施工工艺,建设主体与大型水利工程存
在较大差距,不可能照搬大型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缺乏有效的质量
监督管理依据。目前,对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没有统一科学规范
的依据,各地规定并不相同,缺乏强制性实施细则,缺乏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制
约了对工程项目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
2. 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费落实不到位
按照原有规定,项目法人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应缴纳工程质量监督费,工
程质量监督费属于事业性收费,用于质量监督工作的正常经费开支,不得挪作他
用,以保障质量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国家计委等部门对收费标准原则作出了明
文规定。然而,由于政府财力的限制,相当数量的地方财政部门并没有贯彻落实
此项要求。水利部门按要求编制预算,报送到财政部门后变成一纸空文得不到批
复。质量监督费的严重短缺,限制了质量监督管理的硬件配备,技术设备和办公
条件的更新,日常质量监督工作得不到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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