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 - 现代化水利工程建设理论与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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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
项目站,常驻建设现场,代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监督管
理,开展相关工作。项目站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构成,由受监项目的工作量和专业
需要进行配备。一般不少于人。项目站站长对项目站的工作全面负责,监督员对
站长负责。项目站组成人员应持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并符合岗位对职称、
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要求。对不设项目站的工程项目,指定专职质监员,负责该工
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项目站与项目法人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以后,
即进驻施工现场开展工作。对一般性工作以抽查、巡查为主要工作方式,对重要
隐蔽工程、工程的关键部位等进行重点监督;对发现的质量缺陷、质量问题等,
及时通知项目法人、监理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要求反馈整改情况;对发现的
违反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不当行为,则及时通知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限期纠正,
并反馈纠正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除通知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外,
还应根据质量事故的严重级别,及时上报。项目站以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质量
监督报告、质量监督简报的形式,将工作成果向有关单位通报上报。
项目站成立后,按照上级监督站(中心站)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站的有关规
章制度,形成书面文件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备案。主要包括:质量监督管理制
度、质检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办公规章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等。为规范质监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项目站根据已签订的
质量监督书,制定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广泛征求各参建单位意见后报送上级监督
站审核。获得批准后,向各参建单位印发,方便监督工作开展。
《质量监督计划》和《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是质量监督项目站在建站初期编
制的两个重要文件。质量监督计划是对整个监督期的工作进行科学安排,明确了
时间节点,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避免监督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强
调了工作目标,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是《质量监督计划》
在具体实施工程中的行为准则,也是项目站开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质量监督
检查的任务、程序、责任,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评定与组织管理、验收与质量奖惩
等作出明确规定。《质量监督计划》和《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在以文件形式印发
各参建方以前,需要向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上级监督站审核批准。
《质量监督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展和影响因素及时调整,并通报各
有关单位。
除制定质监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两个重要文件以外,项目站的另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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