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7 - 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管理及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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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风险及保护
还有一些案例是由于高校图书馆与教职工或学生未明确学术成果授权内容就将作
品上传至自建数据库或授权给其他数据库商而被起诉至法院。所以,不管是将图
书馆机构成员创作的智力成果进行收集整理建立机构知识库抑或利用联盟的方式
构建资源共享平台使用他馆资源时均应取得权利人的授权许可,并对使用方式进
行明确规定,否则就违背了合理使用制度,可能带来版权纠纷的隐患。图书馆之
所以可以对资源进行复制、整理、加工、传播利用,主要是依据著作权的合理使
用制度。这项制度为图书馆提供数字资源服务提供了法律支撑,但也应该注意的
是合理使用只能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而且需要图书馆在使用时注明权利人名字、
作品名称,而且不能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若超出法定允许的范围
或未得到作者授权许可则视为侵权,承担相应责任。所以,图书馆在资源采集时
应对作品的版权信息仔细查阅,对于拥有著作权且在保护期范围内或注有明确的
版权声明的数字资源进行使用时应该严格遵守法律要求,先获得著作权人的使用
授权再提供利用,确保资源建设工作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
二、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保护方法
(一)法律保护
以中国著作权法为首的各种版权保护法律法规中均有从不同角度阐释数字作
品、著作权人权利的条例,这些内容为图书馆实际数字资源服务工作的开展给予
了法律支持。在相关条款中适用于图书馆的法律保护支持主要有利用合理使用制
度,利用其他适用于图书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
首先,图书馆在资源建设中含有大量自主创作、设计的原创性作品,对此每
个作者都应享有著作权。同时,图书馆作为信息资源开发和知识传播的重要机构,
会将大量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和汇编从而新形成的汇编作品,放到自建数
据库、自建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图书馆官方微博等新媒体上,图书馆对此也依
法享有著作权。在中国《著作权法》规定通过对已有作品改编、整理等而形成的
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是在行使权利时不能侵犯原作者的
合法权益。《指南》中也指出对于已过版权保护期的作品图书馆可以通过汇编手
段开发特色数据库或其他衍生产品并提供各种形式的开放服务。
其次,对于原创作品或者进入公有领域的数字资源图书馆可以在规定范围内
合理使用,其他资源的使用均需要得到版权人的许可,否则可能会造成无意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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