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1 - 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管理及创新研究
P. 161

第四章  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风险及保护



              用范围进行明确规定。由于图书馆出于文化服务的角度会在最大范围内服务于用
              户的信息需求,这就可能造成图书馆和版权人在使用范围上的分歧,容易产生版
              权纠纷。
                  3. 法律滞后困境

                  网络环境下技术的发展对版权保护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技术的发展加快了信
              息传播的速度,提高了信息传播、复制的速度,可以更好地为图书馆版权保护事
              业提供有利的手段。然而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与传统的版权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碰
              撞。网络环境下的版权扩张使得个人的下载、复制、传播行为在无意中可能侵犯

              版权。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版权相关法律制度产生了“真空”局面,法律存在着
              一定的滞后性。这就意味着一旦因技术手段的使用不当或者技术手段本身存在的
              弊端而使得图书馆数字资源版权保护出现问题时可能会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
              相关版权保护制度相对技术发展显露出一定的滞后性,制度完善没有跟上新技术

              的发展。
                  (二)版权维权难
                  图书馆开放存取有利于知识文化传播和学术交流,不仅可以加大科研成果共
              享程度,还使科学信息可以被长久存储。但是在图书馆自建特色数据库及机构知

              识库中拥有版权的原创性数字资源很容易被他人窃用而使版权受到侵犯。版权所
              有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需要证明自身是作品原创者的身份,同时要提
              供相关证明。如前文所说,互联网使作品被剽窃、传播变得很容易,若作者未进
              行版权登记并获得版权证书则很难证明自己是作品的原创者。对于维权取证问题,

              虽然数字作品在网络中的盗版相对于传统盗版而言比较容易发现,但是获取盗版
              的证据却很困难。这些证据在获取时不单是通过页面截图就可以证明盗版行为,
              而是需要确保取证手段的公正性以及证据的真实性和公信力。提供此类证据往往
              需要利用专业机构的专业手段,多数还需要公证处的有效公证,时间长、过程复

              杂、费用高。作品的原创者即使完成了取证工作,后期还会历经诉讼、索赔等一
              系列复杂的法律程序。所以维权过程需要耗费许多精力和财力,这让许多作者在
              面临作品被他人剽窃和滥用时也无能为力。
                  由此来看,图书馆要想更好地提供数字资源服务还需在版权保护方面不断探

              索和研究,帮助原创者解决版权权属证明和维权取证的问题,从而使各位学者、
              研究人员放心地提交自己的智力成果,在保护自己作品的版权同时发挥知识传播


                                                                                  ·153·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