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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Research on Legal Issues Concerning Enterprise Bankruptcy
3. 增设破产清算专用会计科目
为区分企业在破产前资产担保与否,企业可以增设“用作担保物的资产”和
“有财产担保的债务”的科目。对于企业破产过程中应付却未支付的清算费用进
行相应核算及支付,企业可增设“应付清算费用”科目。在进行清算时,清算组
可以单独设置备查账簿。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设立“清算期应付债务”科目。
第二节 企业破产清算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概述
(一)会计核算的定义
会计核算,是指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环
节,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记账、算账和报账,为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
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
会计核算贯穿于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是会计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职能,又
叫反映职能。记账是指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采用一定的记账方法,在账簿中进
行登记,以反映在账面上;算账是指在日常记账的基础上,对特定主体一定时期
内的收入、费用、利润和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计算,以
算出该时期的经营成果和该日期的财务状况;报账就是在算账的基础上,将特定
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以会计报表的形式向有关各方
报告。
(二)会计核算的方法
会计核算方法是对会计对象(会计要素)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反映
和监督所应用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七种。
1. 设置会计科目
设置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分类进行核算的方法。所谓会计科目,
就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设置会计科目就是在设计会计
制度时事先规定这些项目,然后根据它们在账簿中开立账户,分类地、连续地记
录各项经济业务,反映由于各经济业务的发生而引起的各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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