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企业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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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企业破产清算研究
的“抵押债务”;第一顺序清偿的“应付工资和各项劳动保险费”以及“应付职
工安置费”;第二顺序清偿的“应缴税金”;第三顺序按比例清偿的“短期借款”
和“应付账款”。③权益类有“原投资人净权益”“清算费用”“清算损益”和“变
现损益”以及未用于清偿的职工福利设施资产所形成的“实收资本”五大账户。
3. 债权清偿后的账务处理
按照债权人会议确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财产变现的实际情况,编制最终
分配方案。清偿债权按照分配方案确定的数额兑现,在账务处理上借记清算费用、
抵押债务、应付工资、应付职工安置费、应缴税金、按比例清偿的短期借款和应
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货币资金科目。将负债中无力清偿的应付账款等科目的余额
与投资人净权益、清算费用、清算损益和变现损益科目对转为零。权益类剩余的
实收资本和资产类的职工福利设施与接收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即可。
在财产变现的实际操作中,往往不是将破产财产全部变现,而是在征得债权
人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对部分破产财产进行变现清偿,这主要是由中国目前的所
有制性质、经济实力、职工过剩以及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情况所决定的。随着
中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企业破产将会逐步走向规范化。
四、中国破产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破产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目前中国
还未制定企业破产会计准则,企业破产依然以《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下称《清算会计处理规定》)为法律依据进行破产清算。从现状看来,这一规
定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不能适应时下企业的破产清算。《清算会计处理规定》
主要设置了资产、负债、清算损益等三类会计科目以及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财
产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等四张主表,规定的范围过于狭窄;科目设置不
能满足会计报表编报,而报表编报又不能满足会计信息需求,很大程度上影响了
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
其次,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信息未真实反映破产资产债务的处置情况。在
当前破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中明显存在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会计核
算及账务调整工作方面。例如,实施破产的企业在资产已经处置后,因相关手续
凭证未及时完整传递到会计部门,会计不能按照清算会计制度进行核算,造成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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