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新时期金融经济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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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金融经济理论研究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Theory in the New Era



                三、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的分类

                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办理资金收付,明确业务经济责任,并具有法律
            效力的书面证明。它是金融企业办理业务和财务收支的主要依据。按填制程序和
            用途不同,会计凭证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 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直接取得或填制的会计凭证,是用来确定业务
            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并作为记账依据的最原始资料。按来源不同,原始凭证又可
            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完成时从企业外部直接取得的凭证。金融企业的
            原始凭证大多为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金融企业在办理经济业务过程中,
            根据业务需要而填制的各种专用凭证。
                2. 记账凭证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记账凭证可分为不同的种类。
                明细账记账凭证和总账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按其是不是明细账的记载依据分
            为明细账记账凭证和总账记账凭证。在商业银行,由于明细账记账凭证在核算过

            程中要在企业内部各核算环节进行传递,故又称“传票”;银行的总账记账凭证
            为汇总记账凭证,又称“科目日结单”。
                单式记账凭证和复式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按其分录形式不同可分为单式记账
            凭证和复式记账凭证。单式记账凭证是在每张凭证上只填一个会计科目或账户,

            即一笔经济业务按其对应关系编制两张或两张以上的会计凭证;发式记账凭证是
            一笔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几个科目或账户都反映在一张凭证上。传统上,商业银行
            的手工核算主要使用单式记账凭证。

                基本凭证和特定凭证。商业银行的记账凭证按其性质或适用范围不同可分为
            基本凭证和特定凭证。
                基本凭证又称通用凭证或一般凭证,是会计部门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及业务

            事项自行编制的、具有统一格式的凭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专门用于收入或付出现金业务的凭证,称为现金收入凭证和现金付出凭证。
                专门用于办理转账业务的凭证,称为转账借方凭证和转账贷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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