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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审计研究
                    Financial and Audit Research


                一般来说,盘点工作应由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于重
            要项目,审计人员还应进行抽查。但抽查时必须有原经管人在场,并做好抽查记
            录。盘点结束,审计人员应会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编制盘点清单,并根据盘点

            的溢缺数调整账面记录。盘点清单可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审计人员监盘实物资
            产时,应对其质量及所有权予以关注。
                (三)观察
                观察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内部

            控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的实地察看。
                (四)查询及函证
                查询是审计人员对有关人员进行的书面或口头询问。函证是审计人员为印证
            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如果没有回函或审计人员对

            回函结果不满意,审计人员应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
                (五)重新计算
                重新计算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中的数据进行的验算
            或另行计算。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往往需要对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数字重新计

            算,以验证其是否准确无误。计算工作虽较机械、烦琐,但意义重大,不可等闲
            视之,因为数字计算错误,或故意歪曲计算结果,将会对会计资料的正确性产生
            重大的影响。
                计算的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中的小计和合计数,会计账簿中的小计、合计和余

            额数,会计报表中的合计:总计数,以及有关计算公式的运用结果等。必须重算
            账簿中的承前和续后的合计数,以防记录人员假造数字进行舞弊。
                (六)重新执行
                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重新独立

            执行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实施重新执行可以验证被
            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获取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审计证据。
                (七)分析性复核程序
                分析性复核程序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分析,包括

            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相关信息的差异。一般而言,
            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都将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对于异常变动项目,
            审计人员应重新考虑其所采用的审计程序是否恰当,必要时应当追加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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