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城镇燃气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
P. 207
第四章 城镇燃气管道安全风险识别及管控
正把保障城镇燃气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创新
(一)完善和健全相关机制
1. 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机制
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结合城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城镇燃气安
全监管体系,建立边界清晰、部门联动的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实施分级
分类和网格化监管,形成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
调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研究燃气安全监
管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协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燃气安全工作。
推动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合力打击危害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
强部门组织分工和协调联动,探索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创新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管道保护和燃气生产使用安全的良好氛围。
城镇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就城镇燃气领域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检
查,加强沟通联络、互通信息,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及时移交有处罚权的
部门进行处理 ;及时总结专项检查成果,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
实现安全隐患、问题闭环管理 ;强化地下燃气管道和燃气领域企业和从业人员
信用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2. 健全城镇燃气管道运行维护机制
做好燃气管道综合规划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燃气管道布局与走向,合理确定
燃气管道敷设的排列顺序、位置和间距。完善城镇燃气管道普查与信息系统建设,
明确各管道权属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日常管理维护、安全防范、隐患整改、事
故救援、档案记录等管理责任和权限。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手段,加强对
燃气管道的巡查养护和隐患排查工作。针对燃气管道可能发生或造成的泄漏、燃
爆、坍塌等突发事故,管道权属单位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
期组织演练。
(二)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
将城镇燃气企业按照企业规模、经营类别、经营区域等方面的要求采取分类
的形式进行监管。如将管道燃气企业、跨区域的加气站企业作为 A 类监管对象,
将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企业、加气站、燃气具安装维修企业作为 B 类监管
199

